关于举办2014年“欢乐潇湘”大型群众文化活动的通知
中共湖南省委宣传部
湖 南 省 文 化 厅
湖 南 省 体 育 局 文件
湖 南 省 文 明 办
湖 南 省 总 工 会
湘宣发[201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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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4年“欢乐潇湘”大型群众
文 化 活 动 的 通 知
各市州委宣传部、文广新局、体育局、文明办、总工会,省直有关单位,各有关企业:
2014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一年,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5周年。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营造欢乐、喜庆、祥和的文化氛围,经研究决定,在2013年成功举办“欢乐潇湘”大型群众文艺汇演活动的基础上,举办2014年“欢乐潇湘”大型群众文化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4年3月至10月。
二、举办单位
主办:省委宣传部
省文化厅
省体育局
省文明办
省总工会
承办:省文化厅
省体育局
省文明办
协办:湖南日报报业集团
湖南广播电视台
红网
三、组织机构
1.成立“欢乐潇湘”大型群众文化活动组委会。
主 任:许又声 省委常委、省委宣传部部长
刘莲玉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总工会主席
副 主 任: 魏 委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宋智富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兼)、省文明办主任
朱建纲 省文化厅厅长
鄢福初 省文化厅副厅长
孙平波 省体育局副局长
李铁华 省总工会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成 员: 周孟霞 省文明办副主任
刘 学 省委宣传部文艺处处长
刘振平 省文化厅社文处处长
曾跃军 省体育局群体处处长
吴显祥 省总工会宣传教育部部长
2.设立“欢乐潇湘”大型群众文化活动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 :刘振平 省文化厅社文处处长(兼)
周孟霞 省文明办副主任(兼)
曾跃军 省体育局群体处处长(兼)
吴显祥 省总工会宣传教育部部长(兼)
副 主 任 :刘绍峰 省委宣传部文艺处副处长
金铁龙 省文化厅社文处副处长
张志辉 省文明办创建指导处处长
余跃武 省体育局群体处副处长
罗 伟 省总工会宣传教育部副部长
周志勇 湖南省群众艺术馆馆长
成 员: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厅、省体育局、省文明办、省总工会、省群众艺术馆有关人员。
活动办公室设省文化厅社文处、省文明办。
四、活动内容
整个活动分为两部分:
1、湖南省“欢乐潇湘”大型群众文艺汇演;
2、湖南省“欢乐潇湘”第四届全民广场舞大赛。
五、活动步骤
(一)文艺汇演
1、宣传发动。2月至3月,对活动进行总体部署。各市州、县市区、乡镇(街道)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动员群众文艺团队和群众文艺工作者参与。
2、初赛。4月至6月,以县市区为单位组织初赛。
3、复赛。7月至8月,市州组织复赛。在此基础上,各市州分别组织1台能代表当地水平的节目参加全省决赛,遴选1个企业优秀文艺节目参加全省决赛企业专场。
4、决赛。9月,在长沙和部分市州举行全省决赛。决赛包括14场市州专场、1场企业职工专场,由湖南广播电视台进行录播。分别评出优秀节目奖及优秀文艺团队(单位)、组织工作先进个人。国庆节前,举办优秀作品展演暨庆祝新中国成立65周年群众文艺演出,由湖南广播电视台进行录播。
作品申报及评奖办法另行通知。
(二)广场舞大赛
活动分海选、决赛两个阶段,由湖南广播电视台都市频道全程现场直播。
1、报名。2月至6月,以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社区、乡镇为单位组队报名,不限年龄、性别、专业、舞种,团队人数为20人至100人。报名热线:0731-84802110、84802954。
2、海选。3月至9月,在全省14个市州进行海选,地点设各市州城市文化广场。根据表演水平高低,各市州评出3至8 支队伍进入全省100强。
3、决赛。10月18日至19日,全省选拔14支队伍参加总决赛,评出冠军1 个、亚军3个、季军6个,另评出2个最佳舞动城市、14个城市舞王、80个组织奖、全省100强。
六、责任分工
“欢乐潇湘”大型群众文化活动由宣传部门统一协调,群众文艺汇演由各级文化部门承办。省活动办公室设省文化厅社文处。联系人:尹意,联系电话:0731-85286034、13657315985;梁利平,联系电话:0731-85286019、13755186138;周固坚,联系电话:0731-85286185、15807310607。
“欢乐潇湘”第四届全民广场舞大赛由省文明办协调,湖南广播电视台都市频道承办。大赛办公室设省文明办。联系人:王歆,联系电话:0731-82689489,13874875805;邓立萍,联系电话:0731-84802954,18684896728。
七、具体要求
1、各地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把“欢乐潇湘”大型群众文化活动作为一项导向性活动,提到建设文化强省、促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高度,纳入2014年宣传文化工作总体安排,并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周密部署、广泛发动、精心组织。各有关单位要密切配合、加强协调,确保活动顺利进行并取得良好效果。
2、要突出活动特色。“欢乐潇湘”是群众文化品牌活动,要充分体现群众性、公益性、普惠性,要在认真总结2013年开展“欢乐潇湘”活动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参与面,提升影响力、增强实效性。各地各单位要根据全省总体安排,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发挥优势、体现特色、力求创新。
3、要把活动开展与繁荣创作、壮大队伍、培养人才、保护传承民族民间文化结合起来,与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结合起来,探索建立活动开展的长效机制。特别要重视群众文艺创作,力争推出一批优秀群众文艺节目。
4、要认真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中宣部等五部门《关于制止豪华铺张、提倡节俭办晚会的通知》精神,力戒形式主义和铺张浪费,讲求活动的实际效果。
5、要加大对活动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报纸、广播、电视和各种新媒体的作用,宣传各地开展“欢乐潇湘”大型群众文化活动的好做法、好经验、好效果,为活动的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中共湖南省委宣传部 湖 南 省 文 化 厅
湖 南 省 体 育 局 湖 南 省 文 明 办
湖 南 省 总 工 会
2014年1月20日
文章作者:/编辑:李俊/审签:李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