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109次主任会议

18.05.2017  16:20

5月18日上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109次主任会议。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韩永文主持会议。

会议现场。

会议现场。

  今天上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109次主任会议。会议决定于5月24日至27日在长沙召开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韩永文主持会议,副主任谢勇、刘莲玉、李友志、陈君文、王柯敏,秘书长彭宪法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办公厅关于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议程和日程安排情况的汇报。根据主任会议建议的议程,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将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制造业转型升级工作情况、全省脱贫攻坚情况、2016年全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及2017年环境保护目标计划安排、2017年省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审查和批准2017年省级预算调整方案。审议省人民政府提请审议的《〈湖南省电力设施保护和供用电秩序维护条例〉和〈湖南省统计管理条例〉两部地方性法规修正案(草案)》、《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办法(草案)》、《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修订草案)》、《湖南省水上交通安全条例(草案)》、《湖南省森林公园条例(修订草案)》。继续审议《湖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修正案草案)》、《湖南省通信条例(草案)》。审查批准《常德市城市河湖环境保护条例》。审议有关人事任免案。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李建国同志近期在湖南开展执法检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李建国指出,药品质量关系民生大计,要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人民为中心的新发展理念,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加强监管能力建设,改革完善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机制,为人民群众的健康提供安全有效药品保障。会议要求,省人大常委会要认真贯彻落实李建国副委员长讲话精神,以全国人大此次执法检查为契机,督促省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进一步建立健全药品安全监管体系,加强药品监管队伍建设,提升药品管理法治化水平,推动药品管理法在湖南落地生根,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

  会议听取了省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省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和关于《〈湖南省电力设施保护和供用电秩序维护条例〉和〈湖南省统计管理条例〉两部地方性法规修正案(草案)》议案的说明。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关于有关法规草案审查意见的报告,法制委员会关于《湖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修正案草案)》、《湖南省通信条例(草案)》等修改情况的汇报。

  会议听取了民族华侨外事委员会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民族乡工作专题调研组在湘调研和全国人大华侨委员会工作座谈会情况的汇报,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全国人大部分省市预算联网监督座谈会情况的汇报,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的汇报,研究并原则通过了《关于预算审查前听取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的若干规定》和省人大常委会2017年调研工作计划。

  会议分别听取了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关于《省人民政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结果的报告》、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关于《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农村基础教育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的书面审议意见。

  会议还听取了有关人事任免情况的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