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学校安全工作情况通报(2016年第3期)

11.07.2016  12:07

各区、县(市)教育局,各市直学校、子弟学校、民办学校:

为贯彻落实《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安全工作制度的通知》(湘办〔2014〕29号)和《长沙市教育局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学校安全工作制度的通知》(长教通〔2014〕137号)文件要求,2016年5月至6月,市教育局班子成员分别带领检查小组,对47个单位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了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1、扎实抓好学校安全教育。 6月份,各学校根据季节性特点和市教育局的安排部署,组织开展了防溺水警示性安全教育,全市学校共发放防范溺水宣传挂图16849份,并张贴到每一个班级。根据实际有针对性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如长郡双语实验中学组织学生参观禁毒教育基地,邀请长桥强制隔离戒毒所刘慧警督,给初一全年级1400多名学生讲授“珍惜美好青春,远离毒品”的禁毒知识讲座,并举办禁毒知识展板宣传活动;长沙市财经学校与黎托戒毒所联合开展了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6.27”工程所校合作启动仪式等。

2、全力保障“三考”平安有序。 各区、县(市)教育局、考点主动作为,紧密联系属地公安、交通、城管、电力、环保、食药监、卫计等部门,制定周密的工作预案,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专项整治,加强对考试期间交通和噪音管控,强化学校饮食住宿的监督检查,确保今年“三考”工作顺利进行。

        3、 全面保障校车运行安全。 5月份以来,各区、县(市)校车办联合当地公安、交通、交警等部门,加大校车交通安全督查监管力度,对校车资质、驾驶员资格和思想状况、校车运行记录、安全教育、应急疏散演习记录等开展大排查大整治;针对强降水、雷雨大风等强对流等极端天气,各单位加强与当地气象、应急办和防汛抗旱指挥部等部门的联系,制定完善汛期校车使用防范措施,及时发布预报预警,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生命安全。

二、存在问题及隐患

从本轮领导干部督查的情况来看,学校安全状况总体良好,但还是存在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公示牌没有悬挂在学校外墙;个别学校存在建筑墙面渗水、道路护坡开裂倾斜、围墙无法合拢等建筑设施安全隐患;化学药品管理没有实行双人双锁,使用化学物品没有建立台账;个别单位门卫值班和进出登记制度不规范等问题,需要引起各单位的重视,并及时整改到位。

三、工作要求

1、进一步推进安全隐患整治 。按照《长沙市校园安全督查手册》的规定,各单位要组织人员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对一时整改有困难的,要及时上报,并制定整改计划,力争利用假期整改到位。对于本次局领导带队检查发现的问题,各有关单位要严格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并书面上报整改结果(联系人:胡光林   84899775   传真:84890295)。

2、进一步推进预防溺水工作 。目前,已临近暑假,各单位要利用家校通、家访等形式,将教育部规定的“六个不准”(即不私自下河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传达到中小学生家长,提醒家长教育好自己的孩子,落实监护责任。同时要加强与属地乡镇(街道)、村委(社区)的沟通,协调有关部门加强重点水域安全管理,普遍开展对学生溺水安全隐患排查巡查,及时在危险路段及水域设置安全警示标牌,设立安全隔离带、防护栏,做到及时发现险情,及时消除隐患。

3、进一步推进校车安全整治 。深刻汲取6.26交通事故教训,按照省人民政府的统一规定,落实好五个一要求:对所有校车开展一次安全状况检查;对校车安全管理及存在的问题向所有学校、幼儿园、公司和接送学生车辆的驾驶人征求一次意见和建议;对所有校车行经的路线进行一次实地查勘;将校车安全管理现状和隐患排查情况向当地党委、政府和市校车办进行一次专题汇报;解决一批校车安全管理的难点问题。

4、进一步推进项目安全管理 。部分学校利用暑期进行项目施工,各校要与施工方协调,加强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督查工作,要安排人员每天巡查项目现场,每周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要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具体保障措施,安全生产各项制度和保障措施要上墙公布,要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增强安全责任。

5、进一步强化假期值班值守 。各校要将暑期值班安排表于学期结束前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要落实好信息报告制度,对各种突发事故和异常情况,按规定及时上报。

 

附件:长沙市教育局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学校安全工作记录表

 

长沙市教育局

                                                              2016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