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检查中发现违规,将停拨专项资金

17.11.2015  09:18

  星沙时报/星沙新闻网11月17日讯(记者 廖真怡)近日,长沙县科技局出台《长沙县科技发展专项资金及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以加强科技资金科学管理,提高政府资金使用效率。

  根据该办法,所有科技计划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需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评估和跟踪管理,及时汇报项目执行中产生的重大成果或出现的重大问题等。

  据了解,县科技局和县财政局负责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的安排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切实保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的专款专用。县科技局负责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项目进行管理、实行跟踪问效,确保项目如期完成并发挥效益。财政监督检查中如发现违规行为,财政部门将停拨专项资金。

  此外, 对擅自改变资金用途及未达到绩效评价要求的单位,将采取警示整改、撤销项目并追回全部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等办法处理,对擅自改变资金用途经警示整改不到位的单位,3年内不得申报科技发展专项资金。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截留挪用科技发展专项资金,凡违反规定的,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有关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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