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阳县检察院:祁阳县检察院:形成未检工作专业化新局面

17.03.2017  14:33

  近日,湖南省祁阳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简称未检科)科长向院党组提交了2017年度绩效管理考核责任书及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该院在2017年将对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进行单独考核,标志着该院未检科的正式成立,成为了专门办理犯罪嫌疑人为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未成年人参与的共同犯罪案件及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的刑事案件的内设机构,标志着该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走上了专业化轨道,也是全市检察系统中唯一实现未检工作独立办案的基层院。

  近三年来,该院党组高度重视未检工作,始终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和“少捕慎诉少监禁”的原则,在全市率先实行捕、诉、监、防一体化的办案模式,极大简化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案流程,为办案人员在办案过程中及时全面了解、掌握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诉讼过程及未成年人心理、思想动态等情况提供了便利,有利于对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因人施教,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多年的未检工作实践还建立了以县职业中专为代表的“检校共建”法制教育基地,来开展法制宣传和校园欺凌专项治理活动,深受广大师生好评,正在逐步形成适应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特殊检察工作体系。三年来,共办理审查批捕案件10件16人,审查起诉案件68件84人;审查后批准逮捕9人,不批准逮捕7人;提起公诉68人,绝对不起诉6人,相对不起诉8人,附条件不起诉2人。未检工作在全市检察业务考核中连续三年排名第一。目前,该院已安排一名检委会委员、员额制检察官担任未检科科长,并按照“1+1+1”工作要求,配备了一名助检员和一名书记员,已经建立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及犯罪记录封存制度、亲情会见及分案起诉、社会调查及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等多项机制。

  新成立的未检科将在原有的工作基础之上,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继续实行捕、诉、监、防一体化模式,积极促进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配套工作体系和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帮教社会化体系建设,逐步建立司法借助社会专业力量的长效机制,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模式,更加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感化、挽救工作,从而实现检察机关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机构专门化、职能专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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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编: 江世炎       审核: 曹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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