醴陵市检察院:宣传工作获评全省先进集体

17.02.2017  00:36

  湘检网2月16日讯(通讯员 郭秀峰)2月16日从湖南省人民检察院传来消息,该院在当日发布的2016年度全省检察机关综合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通报中,该院被评为全省检察宣传先进集体。这也是该院继连续13年获评全市宣传工作先进集体之后获得又一殊荣。

  近年来,该院建立了以三名专职宣传专干为主,各科室内勤为辅的专兼职相结合的宣传队伍,从而充实了人员力量;建立了图书室,每年拨出专款征订门类齐全的报刊、杂志等参考资料。同时,积极争取将宣传工作列入全院绩效考核任务,制定了文稿奖励办法,并严格奖惩到位,大大提高了全院宣传工作的积极性。近三年来,该院共在株洲市级以上考核媒体发表各类宣传稿件1100余篇,在高检院《检察队伍建设》、《湖南检察简报》、《湖南检察政工专刊》等发表各类综合信息20余篇。

  注重主题策划,提升宣传效果。该院在面临事多人少的形势下,注重通过开展好主题策划来提升宣传效果。除积极完成上级院下达的主题宣传任务外,还积极围绕本院单位和个人获得的重大荣誉和典型工作经验开展主题宣传,紧扣主题节日等时间节点开展主题活动,并及时写稿、投稿。2014年以来,该院先后在法制日报、检察日报、湖南日报等发表全国“模范”检察院典型事迹、检务公开、未检工作、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等50余篇反映典型工作经验和全国未检工作先进个人唐慧等典型人物的宣传报道。

  构建立体宣传格局,扩大宣传效应。在做好平面媒体、网络媒体等传统媒体宣传的同时,积极顺应新媒体时代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新任务。该院在全省检察机关率先开通官方微博,并于2016年3月先后开通了官方微信、新闻客户端。去年以来,该院共通过“两微一端”发布各类检务信息80余篇(条),新媒体发稿、采稿数量位居株洲市10个基层院之首。此外,该院还结合“举报宣传周”、“宪法宣传日”、“平安创建”宣传月等活动,积极组织干警分期分批深入乡镇街道、农村(社区)开展法制宣传。仅去年一年,便发放宣传资料1万余份,开展法制宣传20余场次,受教育群众5000余人次,较好地宣传了检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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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编: 江世炎       审核: 曹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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