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检察机关依法妥善处理阻碍律师行使诉讼权利问题线索

15.04.2020  22:10

  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11起

  全国检察机关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

  依法妥善处理涉疫典型案(事)例

  【案例要旨】2020年1月2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向社会发布 《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以来信、网络和电话接待群众来访工作的公告》 ,暂时关闭群众来访接待场所,以来信、网络和电话方式接待群众来访。同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向各级检察机关发出通知,要求各地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群众来访接待工作,倡导以来信、网络和电话方式接待群众来访,确保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不打折扣。各级人民检察院严格按照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的工作要求,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及时认真回复、办理、答复每一件群众诉求,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依法妥善处理销售假冒口罩、妨害公务、聚众赌博、涉野生动物保护、律师执业权利保护、民营企业权益保护等问题线索;协调有关职能部门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推动解决疫情防控期间群众反映的实际困难,依法保障企业复工复产,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和加快恢复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保障。

  

  湖南省检察机关依法妥善处理

  阻碍律师行使诉讼权利问题线索

  

  2020年3月4日,湖南省郴州市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热线”接到律师张某的电话,反映自己是郴州市北湖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赵某涉嫌盗窃口罩一案的辩护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还未阅卷,北湖区人民检察院就将该案起诉至法院,阻碍其行使诉讼权利。

  郴州市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接到来电后,详细记录了相关情况。当日,该院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即将此线索交北湖区人民检察院办理,要求立即开展调查,如情况属实,必须立刻整改。北湖区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工作人员随即向公诉案件承办人了解情况,并查阅相关文书。经查,因赵某涉嫌盗窃一案为涉疫案件,根据疫情防控期间工作要求,必须快审快结,且在检察机关已向赵某及其近亲属告知诉讼权利的情况下,其近亲属未及时将已为赵某委托辩护人的情况告知检察机关,在律师张某尚未向检察机关提出阅卷申请时,北湖区人民检察院已向北湖区人民法院提起了公诉,由此导致张某在检察环节未能阅卷。

  为保障律师张某的诉讼权利,北湖区人民检察院迅速与北湖区人民法院沟通,法院同意张某随时到法院查阅相关案卷。郴州市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就此与张某进行了沟通反馈。张某对郴州市检察机关疫情期间高效务实的工作作风给予高度评价。

  2020年3月4日,湖南省郴州市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值班检察官接到律师张某反应情况的来电



责编: 周薇       审核: 孙意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