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检察干警文明素养 为社会文明增加正能量
——省检察院党组专题研究省文明标兵单位创建工作
湘检网讯(唐龙海 谢特波)6月27日下午,省检察院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省检察院机关创建省级文明标兵单位工作。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游劝荣主持会议,强调要重点关注文明创建的精神内核,努力提升检察干警文明素养,由内而外,为社会文明增加正能量。
会议听取了省检察院文明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陈国勋的工作情况汇报。5月23日,创建省文明标兵单位动员大会召开后,省检察院研究印发了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健全了创建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和纪律要求,细化了创建工作考评事项和责任分工。创建办在深入研究测评指标的基础上,制订了《创建文明标兵单位实施工作事项》、《省院机关文明创建工作阶段性任务清单》,将创建考评事项细分为130余项,明确了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间。
游劝荣检察长指出,创建省文明标兵单位是省检察院党组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改善省检察院机关整体环境的重要举措。省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卢乐云同志带领创建办的同志为文明创建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游劝荣检察长要求,全体党组同志和全院检察干警要统一思想认识,关心支持和积极参与创建省文明标兵单位工作;要明纪律、守规矩,严格按照老社区升级改造标准来推进机关硬环境建设,决不能触碰纪律规定高压线;要重点关注文明创建的精神内核,将文明创建重心放在提高干警文明素养上,通过创建工作推进文明规范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提升队伍文明形象;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一切从实际出发,不搞形式主义,不过多地增加干警负担;要通过法治文化墙开展法治理念宣传,倡导公平正义,将文明建设延伸到社会中去,起到影响社会、教化人民、推进社会文明的作用。
省检察院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副厅级干部,相关内设机构负责人,创建办有关人员参加了会议。
相关附件:
( 责编: 江世炎 审核: 曹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