醴陵检察宣传工作连续14年获评全市先进

06.03.2018  14:02

  在3月1日召开的株洲市全市检察长工作会议上,醴陵市检察院再次被评委全市检察宣传先进集体,据悉,这已是该院连续第十四年获此殊荣。

  近年来,醴陵市检察院建立了一支专兼职相结合的宣传队伍,制定了文稿奖励办法并将宣传工作任务列入院绩效考核范围,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考核,激发了干警们开展检察宣传的积极性。在宣传的形式和载体上,该院注重加强与检察日报、湖南日报、正义网、湘检网等主流媒体的联系沟通,并先后在上述媒体推介了该院文明创建、检务公开等工作经验,全年共在株洲市级以上报刊杂志及网络媒体发表各类宣传稿件300余篇,同时该院积极顺应新媒体时代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新任务,去年以来,共通过“两微一端”发布各类检务信息200余篇,编发新媒体稿件数量位居株洲市10个基层检察院之首。

  此外,该院坚持以“两学一做”主题实践活动为契机,结合实际组织全院干警经常性地开展检察官“五进”活动,通过集市宣法、校园普法、进机关、企业及农村(社区)座谈或个别交流等形式,全方位全覆盖地开展法制宣传。去年全年,共发放普法宣传资料3万余份,开展法制宣传讲座40余场次,切实提升了当地群众对检察工作的认知度和美誉度。在去年的全省民意测评中,该院名列株洲市政法机关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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