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植县首例环境污染案审判县环保局胜诉
01.03.2017 10:08
本文来源: 环境保护厅
近日,桑植县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桑植县环保局申请执行的桑环改决【2016】12号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与桑环罚决字【2016】11号行政处罚决定的合法性进行审查。法院裁定桑植县环保局对桑植广宇建材有限公司决定书,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被执行人未全面履行申请执行人对其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所确定的义务,行为违法,依照相应法律,作出了准予强制执行申请执行人县环保局作出的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所确定的“停止生产”的行政命令。
这是桑植县首起因环境污染被提起诉讼的案例,倍受社会关注。执法单位通过申请法院审判,是为了更好地维护人民的切身利益,让更多的人知晓相关环保法规,逐步形成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的担当意识,同时告诫排污者,造成环境污染,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本文来源: 环境保护厅
01.03.2017 1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