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集中开展校车领域安全执法

05.05.2016  00:14

为有效打击校车交通违法行为,全力预防涉校涉生交通事故的发生,切实维护学生幼儿上下学乘车安全,桃源县结合全省“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决定从4月下旬开始,集中开展接送学生车辆“零容忍”百日执法行动。

为确保集中整治行动的顺利推进,该县专门制定了《桃源县校车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成立由县长任组长、相关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的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并从交警、安监、运管、教育抽调执法人员组成集中整治执法队,从现在开始至各中小学校放暑假前后,采取不打招呼、直插现场的方式,早晚结合、集中与分组结合的方法,定期、不定期开展联合整治执法行动。

整治对象既包括纳入校车公司统一管理的校车,也包括未纳入统一管理的接送学生车辆,整治内容涵盖车辆状况是否符合要求、驾驶人资质是否符合要求、车辆运行是否符合要求等方面,整治重点突出非专用校车、集中接送学生幼儿的农村客运车辆等重点车辆,紧盯学生日常上下学以及周末放学高峰时段等重点时段和校车安全隐患突出的重点乡镇,严打超员、超速、酒后驾驶、不按线路行驶以及无保险、无牌无证、假牌假证、报废车、违法改装车、不符合安全极致标准车辆搭载学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对接送学生车辆交通违法行为严格执行“七个一律”措施,凡无牌无证接送学生车辆一律扣留,凡无证驾车及证驾不符人员一律拘留,凡严重超员超速一律依法严惩,凡已达报废标准、改装车辆一律解体,凡安装的非法设备设施一律收缴,凡公司主体责任不落实的一律停业整顿,妨碍执行公务、暴力抗法的一律依法处理。

通过开展百日集中整治行动,促使全县接送学生车辆运营秩序根本好转,驾驶员的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驾驶行为进一步规范,彻底杜绝黑校车接送学生幼儿现象,护佑全县师生安全。

(桃源县安监局/周喜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