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道路交通法庭倾情服务效果好
湖南法院网讯 (熊闻遐) 3名法官,全年审结340多件案子,白天开庭,晚上和周末写判决书,这是桃江县人民法院道路交通法庭今年的基本工作状态,在“全国优秀法官”、年过五旬的该庭庭长周社清看来,“只要能让打官司的当事人心平气和的走出法庭,我和老鲁多加点班也值得……”,他所指得“老鲁”,是已经58岁的老法官鲁跃进。
道路交通法庭自2013年4月成立以来,积极妥善化解大量基层道路交通矛盾纠纷,成为桃江县人民法院为民司法的窗口。该庭庭长周社清先后荣获“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全国优秀法官”等荣誉称号。
服务前移,实现司法提速。 把法庭设到县交通事故处理中心,开辟调解、诉讼、赔付服务绿色通道,简化案件受理、调解、审理过程,节约当事人诉讼成本。加强与交警、司法等部门“无缝对接”,实现交通事故认定、现场调解及法院立案审理“全程一站式服务”,在确保案件审判质量的前提下,进一步简化审判流程环节,又好又快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注重调解,全力化解矛盾。 针对道路交通事故矛盾纠纷成因复杂、主体多元、矛盾易激化的特点,该庭坚持调解优先,确保案结事了。将调解工作渗透到案件审理全过程,使大多数案件以调解方式结案。努力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与诉讼调解 “三调联动”的调解大格局,积极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冲突。
拓宽渠道,延伸审判职能。 该庭主动发挥职能优势,及时协助、指导交警进行诉前调解,使70%以上的交通事故纠纷在交警部门得以处结,将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既保证受害人权利得到及时救济,又缓解了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有效节约了司法资源。注重加强“以案普法”,重大交通事故案件主动邀请驾校学员等特殊群里前来观摩,宣传引导广大驾驶员依法依规文明驾驶,积极营造安全行车良好氛围,确保“车轮上的安全”。
来源:桃江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李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