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县民政局对全县民生资金进行督查

11.08.2016  18:15

  为了迎接上级部门对我县救灾资金的检查,根据县委、县政府的指示,由桃江县民政局牵头联合财政局从2016年8月2日起,对全县15个乡镇民生资金的拨付、到位、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检查的内容包括2016年各项抚恤、城乡低保资金发放情况和此次救灾资金使用和目前暂未使用救灾资金的计划安排情况。此次督查目的: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严禁任何部门、单位自行将上级部门下达指定专项用途的民生资金,挪用于非扶持对象及项目,变更资金用途。任何单位不得违规将民生资金通过所属单位转给其他部门使用,严禁以任何形式将民生资金设置账外账和私存私放。督促各乡镇及时做好民生资金的划拨、转拨、发放和公示等工作,以及民生资金政策法规和资金办理流程等相关信息发布,强化对民生资金的实时监控。(邓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