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县检察院:获省院四项殊荣

17.02.2017  13:05

  湘检网讯(通讯员 雷苗)2月16日,湖南省检察长会议表彰通报了2016年度全省检察机关综合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桃江县检察院经自主申报、益阳市院党组推荐和省院实地考核评审决定等相关程序,桃江县检察院最终脱颖而出,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首届“十佳读书最盛检察院”、党建工作和老干工作先进集体,政工科干警周再明获宣传工作先进个人四项殊荣!

  近三年来,桃江县检察院以"抓学习、强素质、促工作"为工作思路,突出学习主线,丰富学习内容,强化学习效果,始终在“聚人心、干事业、守规矩、谋发展”上下功夫,坚持以开展“多样读书”活动为抓手,启动“能者为师、互帮互学”的人才培养新机制,坚持检察长带头讲课,不定期邀请专家学者和业内人士授课,内设机构负责人轮流教学等形式,传授检察工作技巧、方法等检察实务,将创建学习型检察院同转变执法观念、执法作风、提高执法水平有机结合,有力推动了检察工作的创新发展,取得了好的成效。

  该院党建工作按照“五好党支部”和“忠诚、公正、清廉、文明”的检察职业道德规范的标准要求,重点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带队伍,带好队伍促工作”的党建工作思路, 院党组紧紧抓住全院党员人数占干警总数的90%(66名干警中有60名党员)这一庞大的党员队伍优势,坚持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不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和履职水平。坚持思想教育领先,多举措开展党建活动,注重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干警头脑,教育全体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和职业道德素养。突出加强党建设和党员队伍教育管理,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先锋模范作用,有力地促进了各项检察业务工作健康发展。该院机关党建工作连续三年被中共桃江县委评为“党务工作先进单位”、党总支被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 2010年该院被评为桃江县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2011年反贪污贿赂局被评为全省先进集体。2012被评为省文明单位,2016年该院公诉科还被最高人民检察院、 国家民政部、全国老龄委等六部门联合评为全国老年人维权先进集体,且有30余人次受到县以上表彰奖励。

  该院坚持高标准做好老干部工作,充分发挥老干部参与检察事业发展的主动性和积极性。院党组在坚持争创学习型、服务型、节约型、创新型、廉洁型的基层检察院的同时,党组指派专人落实老干部工作,成立领导小组专门负责老干部工作,院党组经常主动了解老干部工作情况,形成了老干部工作正常、有序进行的良好工作格局。为使老干部及时了解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时事要闻,该院在老干部活动室摆放了党报党刊及有关学习资料,并为每位老干部订阅了《老年人》杂志,为老干部提供了充足的学习条件。为开拓老干部们的视野,适时组织老干部到革命根据地、纪念馆等红色旅游区进行外出考察参观努力开创老干部工作新局面。根据院里工作实际情况,积极为老干部办好事、做实事,解难事,受到老干部的欢迎和称赞。

  该院政工科干警周再明自2002年起兼任该院的通讯员,负责本院的新闻宣传、信息调研等文秘工作,并担任检察新闻宣传专干。特别是他从事新闻宣传工作15年来,能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恪守法律职业道德和检察职业良知,坚持不懈地做好检察新闻宣传工作。他每年都能在县级以上报刊、杂志、电台、网络等媒体发表新闻宣传、信息调研文章达100余篇,宣传稿件的数量和质量逐年提升,连续10年在益阳市检察机关名列前茅,他本人连续10年被中共桃江县委宣传部和《益阳日报》评为优秀通讯员。积极宣传院里在党建工作、班子建设、队伍建设、业务建设和检务保障等方面所取得的成绩,对增强全院干警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树立检察形象、鼓舞干警士气,促进检察工作的全面发展,增强检察机关工作透明度和社会知名度起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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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编: 江世炎       审核: 曹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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