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阳县服务群众“直通车”惠及农民工2万余人

13.11.2014  12:55

  近日,桂阳首例拒不支付劳动报酬人员获刑。据悉,高某承包了桂阳县正和乡付家村砖厂,今年6月他在未支付该砖厂30名劳动者一个半月工资共计106155元的情况下逃匿,因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于10月15日被桂阳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五万元。

  今年以来,桂阳县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四型”机关创建为契机,从落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战略角度,努力把劳动监察部门打造成服务群众的 “直通车”。该县采取 “以钱养事”的方式,在乡镇劳动保障服务站聘任兼职检查员,并以此为依托,在社区、村聘任联络员,在企业聘任法律监督员,切实强化了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组织建设,形成了以县级为基础、以乡镇为纽带、以村级和企业为重点的覆盖城乡的县、乡、村、企业四级监管网络,确保了劳动保障监察横向管理网格化、纵向管理层次化、监督管理基层化。法律法规宣传重覆盖,以建筑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和广大农民工为宣传重点,利用电视、网络、报纸等媒体多形式开展宣传。今年以来,该县开展各项法律法规大型现场咨询活动10余场,进企业进行宣讲5场,发放劳动保障宣传资料8万份,切实增强了劳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提高了法律知晓普及面。

  同时,该县全力构筑基层主动预防体系,创新启动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深入实施企业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制度。专门安装了投诉举报箱,开通了投诉电话,对接到的投诉、举报案件,特别是涉及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立案快、调查快、处理快,做到了服务 “零阻碍”。今年以来,共接待来访2600人次,处理各类信访件167起。

  此外,面对劳动关系复杂、劳动纠纷凸显、纠纷处理棘手新形势,该县不断延伸工作触角,完善常态机制,真正形成“服务网”。全县900家企业实行 “一企一档、一片一册、划块管理”模式;劳动保障服务职能全面下移,由原来的 “面上管”转变为现在的 “全面抓”, “被动管理”转变为 “主动服务”;县人社、公安等多部门等密切协作,整体联动,建立案件协作机制,采取舆论引导、预警防控、行政司法联动等措施,严惩拒不支劳动报酬违法犯罪行为;建立了以年度书面审查为平台,以日常巡视检查为依托,以集中执法、委托审计、联合执法为手段的执法模式。

  截至目前,该县今年共处理劳动保障投诉案件120件,各部门联合办案22起,铁腕治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项目71个,涉及金额3580万元,清欠农民工工资3000余万元,惠及农民工2万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