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阳县一对夫妻同为校长 丧事违规收礼被立案

01.06.2016  04:21

  省纪委官方微信“‘四风’举报一键通”近期收到网友举报帖,反映桂阳县城南完小校长违规收礼金问题(原文帖见后)。省纪委向桂阳县纪委进行了交办,调查处理结果公布如下。

   桂阳县纪委回复

  收到省纪委举报转办函后,5月9日,县纪委与桂阳县教育局纪委组成联合调查组,通过调取通话与短信记录、找相关人员调查谈话、查阅相关资料等方式, 对群众反映“郑启琅(桂阳县城南完小校长)、舒丽波(桂阳县蓉峰完小副校长)夫妇父亲过逝收受教职工二十多万元”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

  经核实,2016年4月18日凌晨,郑启琅的母亲张冬花因突发性脑溢血去世。在办理母亲丧事过程中,县城南完小和蓉峰完小两所学校有部分老师知道郑 启琅母亲去世的消息后,前去吊唁并送了礼金。4月20日,丧事办完,事后郑启琅、舒丽波夫妇一直未按有关规定将母亲丧事办理情况向组织报告备案。经调查,在此次丧事办理过程中,郑启琅的父亲及郑启琅兄弟姊妹共收到礼金189200元,其中涉及郑启琅、舒丽波夫妇的礼金95100元,除去亲戚朋友的礼金外, 郑启琅、舒丽波夫妇分别收到县城南完小教职员工礼金59100元、县蓉峰完小教职员工礼金28000元。在调查组找郑启琅、舒丽波夫妇调查谈话前,郑启 琅、舒丽波于5月9日至10日主动将所收教职员工的礼金扣除每人60元回礼后全部退还。

  综上所述,郑启琅、舒丽波夫妇在操办母亲丧事过程中,违规收受教职工礼金,且事后未按有关规定将操办丧事实际情况向组织报告备案,其行为违反了中共湖南省纪委《关于印发〈关于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的通知》的规定,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

  2016年5月12日,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的相关规定,经县教育局党委会议研究报县委同意,决定对郑启琅的违纪问题予 以党纪立案;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经县教育局局务会议研究,决定对舒丽波的违纪问题予以政纪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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