谋篇开局 奋发有为 核与辐射安全监管走过关键一年

12.01.2017  02:31

中国环境报记者郭婧

2016年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也是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经受“十二五”实践检验、创新发展起步之年,还是实现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的关键之年。

一年来,核与辐射安全监管重点任务取得新突破,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核安全政策研究深入开展,法规标准建设持续完善;辐射环境监测能力显著提高,核与辐射应急能力稳步提升;核安全监管有效性进一步增强,人员资质管理更加规范;公众沟通工作全面铺开,核安全文化建设深入推进;国际合作继续深化,核电“走出去”战略逐步实施。

加强核安全监管有效性

受到国际充分认可

60年前,人类和平利用核能事业起步,也从此迈开了加强核安全的步伐。60年来,在国际社会共同努力下,核安全理念深入人心,核安全合作硕果累累,各国核安全能力显著提高。”2016年4月1日,习近平主席在第四届核安全峰会上的重要讲话犹在耳畔。

在这次峰会上,习主席宣布我国未来在核安全领域的五项举措,有两项为环境保护部负责,分别为实施加强放射源安全行动计划和推广国家核电安全监管体系。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技术研发基地、核安全政策、核安全规划、核安全文化等重点工作在习近平主席讲话和中美核安全合作联合声明中得到充分体现。

4月11日,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刘华应邀担任国际原子能机构第四届核安全监管有效性大会主席,主持为期一周的国际讨论,充分彰显了我国在国际核安全领域的影响力。

一周后,在北京召开的第五次全国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确立了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两个现代化的长远目标。“推进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是新时期做好核与辐射安全工作的必然要求和重要保障。”环境保护部部长陈吉宁在会上强调,“要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的决策部署,强化监管体系与能力建设,筑牢监管防线,确保国家核与辐射安全”。

2016年9月,国际原子能机构对我国开展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综合跟踪评估,此次评估是对2010年评估提出的79项建议和希望的响应与落实情况的再评估。一次“回头看”,再次得高分。15位国际专家组成的评估团高度赞扬我国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的有效性,认为中国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完全接轨国际,环境保护部是一个有效、可靠的监管机构。

核安全监管部门严格自律、不断追求卓越的行业特征,对核安全坦诚、负责、公开、透明的态度,有力增强了国际国内社会公众对我国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的信心,有效助力我国核电“走出去”和“一带一路”战略实施。

2016年9月15日,中国参与建设的欣克利角C核电站项目终获英国政府批准,这是中英最大的核电项目,也是中国核电企业首次进入发达国家。2016年,环境保护部(国家核安全局)分别与罗马尼亚、土耳其、捷克、阿根廷核安全监管部门签署了核安全合作协议,为我国核电“走出去”提供了有力支撑,为“一带一路”战略实施添砖加瓦。

法规标准建设持续完善

核安全立法获关键突破

国无法则不治。2016年10月26日,《核动力厂设计安全规定》(HAF102)修订版颁布,对我国核电厂设计提出了更高的安全要求,将对我国核电安全高效发展及其安全监管提供有力支撑。

12月6日,《核安全法(草案)》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一审。自2013年《核安全法》被列入全国人大五年立法规划,3年间易稿不下15次,终于出台在望。有关负责人表示,这部法律的出台将使我国核工业发展数十年来在安全管理上的良好实践上升到法律层面,将填补我国在核安全领域长期缺失顶层法律的空白,实现我国对国际社会的承诺,必将在我国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史上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

规划是行动的指引。2016年,环境保护部编制了一系列核与辐射安全相关规划和标准。其中,《核安全与放射性污染防治“十三五”规划及2025年远景目标》的编制,构建了“十三五”我国核安全与放射性污染防治工作的顶层设计;《“十三五”全国辐射环境监测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编制,明确了“十三五”时期辐射环境监测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城市放射性废物库的安全防范系统要求》导则的发布,有力提升了放废库安保要求;《核电项目公众沟通工作指南(试行)》的发布,将更好地推动核电项目取得社会公众的支持。

摸清底数方能精准发力。2016年,环境保护部(国家核安全局)牵头相关部门,组织全行业首次开展了核安全领域五年规划实施情况评估,为全面摸清“十二五”核安全与放射性污染防治现状,科学制定“十三五”对策提供了重要依据;首次对环境保护部涉核标准进行了全面梳理协调,将相关强制性国家标准和制修订项目纳入规范管理,精简整合46项,复审127项。

圆满完成朝核应急响应

公众沟通工作全面铺开

2016年1月和9月,朝鲜分别进行了第四次和第五次核试验。环境保护部(国家核安全局)会同有关单位和部门,迅速启动、密切协同、有力应对,开展辐射环境应急监测、技术研判、后果评价等工作,应急响应能力得到实战检验,圆满完成了各项任务。

在这两次朝核试验环境应急工作中,一个突出亮点值得记录:环境保护部(国家核安全局)在官方网站设立了朝鲜核试验应急监测专栏,公众可以在网站上查询布设在东北边境及周边地区的辐射环境监测数据,国家核安全局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也每天发布工作进展、监测数据和科普知识,用数据和事实打消公众顾虑。此外,协调主流媒体前往跟踪报道,直观地为公众展示环境保护部(国家核安全局)在东北边境地区开展的辐射应急监测工作。这也是近两次朝核应急与前几次相比最大的变化之一。

朝核应急只是公众沟通工作的一个缩影。一年来,按照“中央督导、政府主导、企业作为、社会参与”的思路,环境保护部(国家核安全局)强化建立科普宣传、信息公开、公众参与和舆情应对“四位一体”的公众沟通机制,全面深入开展核与辐射安全公众沟通工作。

中广核“8·7公众开放体验日”活动2016年迎来第50万名核电站参观者,近千名公众代表在中广核各核电基地参加了互动体验活动。一对来自广东惠州的父子组合,儿子刚刚考上了华北电力大学的核工程专业,父亲华先生对“”有点不放心,拉着儿子一起报名参加这次开放体验日活动。亲眼看到核电站优美的工作生活环境,亲身感受到追求卓越的核安全文化,华先生心里的石头落了地。

2016年的“魅力之光”杯中学生核电科普知识竞赛及夏令营活动吸引了约38万人(次)参加,参与人数较去年增长了一倍,覆盖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来自贵州的初三侗族女孩吴倩香今年是第三次参加“魅力之光”夏令营活动,从父亲一路陪同到独自前往,从腼腆的女孩到作为夏令营营员代表上台演讲,“魅力之光”见证了她的成长,激励了她树立为国家核科技事业而奋斗的远大志向,回校后她成为一名小小“核电宣传大使”,向老师和同学讲述所见所闻,把核电知识带回大山。

除举办公众开放体验活动外,环境保护部(国家核安全局)还通过主流媒体、国家核安全局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主动公开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信息及相关动态,解读相关政策和监管情况。与媒体、非政府组织等开展公众沟通座谈,编制核与辐射安全科普系列丛书,推动核科普、核安全文化、核安全政策走进社会公众。

面临繁重监管任务

全力保证安全运行

2016年12月15日,秦山核电站迎来并网发电25周年,这一天对于中国核电事业而言也是个重要日子。1991年12月15日,我国自行设计建造的第一座核电站——秦山核电站开始并网发电,结束了中国大陆无核电的历史。

今天,我国已拥有35台运行核电机组、21台在建核电机组、19座民用研究堆(或临界装置),核电机组在建规模世界第一,机组数量世界第三,日常监管任务之繁重可想而知。

任务虽然繁重,但监管部门对核电厂的安全监管始终不曾放松。2016年,我国7台核电机组顺利经过调试,进入商业运行;AP1000、EPR、华龙一号等新设计核电机组相继进入调试和建造阶段。

按照习主席在第四届核安全峰会关于加强放射源安全行动计划的有关要求,环境保护部(国家核安全局)研究制定落实方案,从进一步梳理放射源情况、健全放射源安保制度、实现高风险移动源的实时监控以及开展国际合作等方面,提出16项具体工作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并按计划推动实施。

2016年,在严格的监管下,我国核电厂和研究堆继续保持良好的运行记录,民用核燃料循环设施、放射性废物处置设施、铀矿冶设施、放射源和射线装置等安全受控,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系统化、科学化、法治化、精细化、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提高,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的有效性进一步增强。

当前,我国核安全工作迎来良好发展机遇期。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科学决策,强化了核安全的重要地位;深化改革,全面部署,为核安全工作提供了不竭动力;“一带一路”和核电“走出去”战略实施,为核安全工作提供了良好契机;国家“十三五”规划的目标任务,指明了核安全工作的发展方向;全面依法治国方略,夯实了核安全工作的法治基础;国际合作的广泛开展,拓展了核安全的工作平台。

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随着我国核能与核技术利用事业的快速发展,当前我国涉核舆情风险多发、监管难度加大。我们必须保持头脑清醒、高度警觉,充分认识和准确把握形势。

发展核能是各国自主选择,确保核安全是各国应尽之责。”正如习主席在第四届核安全峰会上所指出,核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关乎核事业健康发展,关乎公众切身利益,关乎环境安全,关乎社会稳定,必须确保万无一失。构建、完善并有效运行国家核安全监管体系,是贯彻落实习主席指示的必然要求。做好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任重而道远。

来源:中国环境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