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省级权限逐步下放至株潭 赋予三市同等先行先试权等

17.11.2015  12:47

    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若干意见》正式出台,明确提出建立长株潭三市政策协同机制,赋予三市同等的行政权限;将逐步向株洲市、湘潭市下放长沙市的省级权限,赋予长株潭三市同等的先行先试权、改革自主权和市场要素配置权。


    《意见》共20条,分成六大部分。提出实施“长株潭高层次人才聚集工程”,探索建立统一的人才交流服务平台,并优化科技经费使用结构等。


在科技开发转化方面,《意见》提出了深化科研院所转制改革、深化科技成果处置权和收益权改革、促进技术转移转化试点、扶持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等4条举措。赋予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自主处置权、灵活的用人权,同时,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如对于职务发明成果转让收益(入股股权),成果持有单位可按不低于70%的比例奖励科研负责人、骨干技术人员等重要贡献人员和团队;


意见》提出,加速培育创新型领军企业,支持建立企业研发准备金制度,建立科技企业孵化器风险补偿机制等。


创新创业方面《意见》还明确,将从加大财税支持、推进科技金融改革、扩大政府采购等3个方面提出支持,包括设立示范区建设专项资金,支持组建长株潭科技创新金融服务集团,探索建立科技企业信用评级制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