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13104人退出城乡低保 其中“人情保”“错保”153人

13.11.2014  19:26

(11月13日,湖南株洲市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民政部门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相关情况。)

  红网株洲11月13日讯(分站记者 青琪)社会救助被认为是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最后一道防线”,其在民生保障方面有着不可估量的作用。记者从湖南株洲市今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株洲市依托今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让13104人退出城乡低保,其中因“人情保”、“错保”退出的人数为153人。
  
   株洲市社会救助体系基本形成
  
  目前,株洲已基本建立了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和受灾人员救助为基础,以临时救助、社会互助、优惠政策为补充,与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相配套,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救助体系。
  
  截至今年10月底,全市城镇低保月均保障4.3万户,7.1万人;农村低保月保障8.1万户,12.8万人;农村五保对象1.8万人,其中集中供养0.65万人,集中供养率35.9%;住房、教育、就业、救灾等专项救助工作全面铺开。
  
   制度更完善监管更严格
  
  在完善各类社会救助制度方面,株洲明确乡镇(街道)为受理最低生活保障的申请主体,并为城市“三无”人员和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提供基本生活、教育、住房、医疗、丧葬等方面的救助。同时,全面推行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服务,并逐步提高医疗救助水平,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医疗费用救助比例达到60%。
  
  社会救助管理工作也在不断加强,不仅印发了《株洲市城乡低保资金专项监管工作实施意见》,联合市纪委、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每年定期开展专项监督检查,还全面推广使用全国最低生活保障信息系统。目前,全市各县市区最低生活保障信息系统的数据完善工作已经全面完成,城乡低保对象数据全面实现信息化管理。
  
  多举措确保救助金落到实处
  
  针对百姓反映较多的“低保该吃的吃不上,不该吃的吃上了”这一情况,株洲出台了《株洲市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明确了各项社会救助申请标准以及具体的收入核对办法;成立专门工作小组,建立跨部门协调工作机制,推荐部门间涉及居民家庭财产、收入信息的查询和共享。
  
  与此同时,还积极开展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依靠U盘拷贝、逐户查询等人工比对方式积极开展信息核对。截至今年10月,全市累计受理最低生活保障、教育救助等各类社会救助核对申请20516户次,其中审核认定19471,否决1045户次。
  
  城乡低保《阳光行动》专项整治,则是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城乡低保“人情保”“错保”的整治。截至10月,市民政局对全市现有的城乡低保对象进行了复核,复核率为100%。“通过复核,共有13104人退出,其中因‘人情保’、‘错保’退出的人数为153人。”株洲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马明杰介绍,同时还新增了24949名城乡低保对象,确保了救助资金切实惠及真正困难的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