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营改增”首张增值税发票开出

03.05.2016  12:42

 原标题:  “营改增”首张增值税发票开出

  5月1日,我市全面推行“营改增”试点工作的第一天,来自迎君原味私房菜馆的负责人黄锦元在天元区国税局领取到全市首份增值税发票,标志着全面营改增试点在我市平稳落地。

  据黄锦元介绍,按照“营改增”之后的税率调整,其两家店铺每月总共可减少近万元的税额,“对我们这样的小公司来说,这样的额度已经不少了。”

  记者 陈洲平 通讯员 房昭旭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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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卖二手房可少交税了

  株洲网讯 通讯员 易礼强 5月1日,市房产局政务大厅,地税工作人员在芦淞区国税局工作人员的辅导下,成功开具了全市第一张二手房交易增值税普通发票。这标志着二手房交易正式进入增值税时代。

  “对比以前,税负有所减轻。”当天上午,蒋晓媛从市房产局政务大厅地税工作人员手中接过全市第一张二手房交易增值税普通发票后,高兴地说道。

  由于二手房交易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此前有关二手房交易的税率、税负等一直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此次二手房交易增值税普通发票的成功开具,税率不但没有变化,税负还有所减轻。以蒋晓媛为例,她的房子成交价格为415500元,若在5月1日以前,需要缴纳营业税415500×5%=20775元;5 月1日开始,缴纳增值税〔415500÷(1+5%)〕×5%=19785.71元,少缴税额989.29元;同时,由于计税依据的变化,契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也都相应减少,总计减少达1602.6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