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男子释放后故技重施 入室盗窃"二进宫"
08.12.2014 09:14
本文来源: 湖南在线
华声在线讯(通讯员 叶灯波 彭利民)一男子因犯盗窃罪在刑满释放不久,就开始重走“老路”,先后6次采取爬窗入室和“木棍钓鱼”的方式盗窃他人房内财物。12月2日,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检察院以李青(化名,下同)涉嫌盗窃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据查,李青曾因犯盗窃罪于2006年、2012年两次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 2012年7月刑满释放。在刑满释放后仍不思悔改,揣着“老经验”故技重施。2012年10月的一天晚上10时许,李青驾驶摩托车来到株洲市天元区马家河一社区,看到被害人罗某的房门没关,趁罗某夫妇熟睡之机,将房内床边凳子上的一条女士长裤盗走。李青从该长裤的口袋里翻出了1000元现金,之后驾驶摩托车离开现场。2013年4月的一天晚上凌晨12时许,李青驾驶摩托车来到株洲市云田乡的一私房区,发现被害人黄某家中的窗户打开着,便在附近找到一根竹竿,用竹竿将房内的一条裤子挑了出来。事后,李青从裤子里翻出现金1000元。2013年6月的一天晚上,李青骑着摩托车来到石峰区白龙村被害人谢某家附近,采取翻墙入室的方式进入谢某家,随后找到院子里的一副梯子准备爬进二楼阳台实施盗窃时被谢某家中的狗发现,李青害怕被他人发现便马上逃离现场。2014年1月的一天晚上,李青来到石峰区云田乡美泉村刘某家附近,采取搭梯子、爬窗入室的方式进入刘某家二楼的房间,在室内盗取3000元现金后逃走。2014年2月1日和2月2日,李青分别在石峰区荷花乡胡某家、石峰区霞湾新桥村冯某家采取爬窗入室和“竹竿钓鱼”的方式盗窃现金共计7400元。
案发后,李青向司法机关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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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2.2014 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