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电子商务创业人员将纳入社保

30.06.2015  13:57
  红网株洲站6月30日讯(株洲日报记者 刘芳)6月29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推动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要求及时将电子商务等新兴业态创业人员纳入社保覆盖范围。
  
  《意见》提出,要通过促进产业转移,推动输出地产业升级,鼓励输出地资源嫁接输入地市场,引导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等渠道带动返乡创业。同时,要健全基础设施和创业服务体系,加强基层服务平台和互联网创业线上线下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公共服务。通过社保、住房、教育等公共服务制度改革,及时将返乡创业农民等纳入公共服务范畴。
  
  市人社局就业管理处相关负责人介绍,积累了一定资金、技术、管理经验的农民工,有志于返乡创业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都是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要力量。现在创业氛围、环境在不断优化、改善,所以返乡创业有很多机会和空间。
  
  据悉,针对返乡创业者,株洲还有免费创业培训、税收优惠等政策。上述负责人表示,目前正在筹备建立农民工创业示范园,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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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大政策措施
  
  记者从《关于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意见》了解到,支持返乡创业有五方面政策措施:
  
  一是降低返乡创业门槛,取消和下放涉及返乡创业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面清理并切实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减少返乡创业投资项目前置审批。
  
  二是落实定向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政策。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的,可享受减征企业所得税、免征增值税、营业税等税费减免政策。
  
  三是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人员,按规定给予社保补贴;具备享受支农惠农、小微企业扶持政策规定条件的纳入扶持范围;经工商登记注册的网络商户从业人员,同等享受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未经工商登记注册的,可同等享受灵活就业人员扶持政策。
  
  四是强化返乡创业金融服务。运用创业投资类基金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加快发展村镇银行、农村信用社和小额贷款公司,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发有针对性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加大对返乡创业人员的信贷支持和服务力度,对符合条件的给予创业担保贷款。
  
  五是完善返乡创业园支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