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正式启动县级流域考核工作

15.09.2015  19:35

  日前,按照《湖南省湘江流域生态补偿(水质水量奖罚)暂行办法》(湘财建〔2014〕133号)文件要求,以《湘江流域断面水质水量监测考核办法》为依据,株洲市正式启动县级流域考核工作。

  此次考核主要是对株洲市下辖五个县(市)范围内湘江干流、渌水、洣水的跨县断面进行水质、水量目标考核。水质考核主要污染因子为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砷、镉、铅6种,辅助考核因子为pH值、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等16种。考核的结果将作为各县水质水量考核生态补偿的依据,从而积极推动我市湘江流域内的污染防治工作。(胡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