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开展实验室生物安全督查

28.09.2015  11:34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切实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9月24日,株洲市卫生计生委组织市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组成督查组对全市辖区内设立实验室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及采供血单位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等单位进行了专项督查,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刘建军带队督查。

此次督查重点内容为:实验室生物资质和基本安全设施运行情况、实验室规章制度、操作规范、预案和安全管理记录等建立与执行情况、实验室菌毒种及实验试剂保管和使用、实验室感染控制措施情况。

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督察组一行实地查看了市中心医院和市疾控中心各项制度建立情况及生物安全组织管理体系,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的防控措施等。尤其对易燃、易爆、剧毒和麻醉品、病原微生物、放射性物质等危险品的贮存和使用等进行了重点检查。针对督查中发现问题,督查组进行了现场反馈。

实验室生物安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和实验室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下一步,市卫生计生委将继续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继续加强对株洲市实验室生物安全的监督管理,确保不发生实验室生物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