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四部门发力稳增长

16.06.2015  18:11
  红网株洲6月16日讯(长株潭报记者 万佳)为确保“双过半”和全年目标的完成,株洲市发改委牵头编制了《关于进一步稳增长促发展的若干措施》(下称《措施》),并于6月10日正式发文。据记者了解,《措施》的时限是一年,有效期至2016年5月30日。
  
  昨日,株洲市就《措施》召开新闻发布会,株洲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市政府新闻发言人陈旌就编制背景和主要内容等进行了介绍。市发改委、商务和粮食局、经信委、财政局相关领导出席发布会并就措施详细内容进行解读。
  
   发改委力促项目建设,鼓励民资参与
  
  在株洲,投资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高达65%左右。“不把促投资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头等大事,就难确保‘双过半’和全年目标。”株洲市发改委主任周建光表示,《措施》的首要任务就是要全力促进项目建设投资增长。“要把促进项目开工作为投资的关键,已明确上半年要开工的项目,必须全力创造条件6月底前开工。
  
  此外,《措施》要求各级政府性投资公司抓好项目开工和项目储备,确保上半年完成年度计划投资的40%以上;针对市财政预算安排的产业发展专项资金,6月底之前拨付50%,9月底前基本拨付到位。
  
  针对外界关注的PPP模式(即公私合作模式),周建光表示,政府将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基础设施、综合交通设施、垃圾固废处理、污水处理、供热供电供气设施、养老、文化、教育、医疗、体育等领域,“边推出项目,边进行辅导,边推进项目前期,加快民间资本参与建设项目。
  
   经信委激励企业做大,减轻企业负担
  
  《措施》规定将继续实施“十百千”工程激励制度,即对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500亿、400亿、300亿、200亿、100亿、50亿、20亿、10亿、5亿和1亿元,且当年税收贡献率达前三平均水平的企业,给予企业法人代表对应主营业务收入万分之一的一次性奖励。
  
  株洲市经信委副主任邹志超表示,此外,为进一步提升株洲市中小微企业装备水平,对购买先进设备在100万元以上的中小微企业,按购买设备的发票金额给予补贴。“对于符合‘小升规’、‘个转企’条件的企业和经营户进行指导;企业总部不在株洲市的非法人企业,积极协调企业总部设立法人企业,由所在区一次性奖励30万元。
  
   商务局补贴会展,支持企业开拓市场
  
  会展经济一般被认为是高收入、高赢利的行业。《措施》明确,在株洲市举办的全国性、区域性展会,每个展会面积达5000平方米或200个标准展位以上,按照展位费的30%补贴给本市参展的商贸流通法人企业,最高补贴将达100万元。
  
  此外,对于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措施》也明确提出了将给予补贴。“企业参加境外商标注册、产品认证、获得国际知名品牌、参加出口信用保险和融资、跨境电子商务活动等,都将获得适当的补贴。”株洲市商务和粮食局局长袁生华同时表示,对于出口额在5000万美元以上的骨干企业加工贸易企业,将实施增量奖励补贴政策。
  
   财政局今年预算5.3亿元产业发展资金
  
  株洲市财政局副局长唐哲文介绍,在产业发展资金方面,今年株洲市财政预算安排了5亿元,加上上年结转项目资金3000万,共计有5.3亿元产业发展资金,将重点支持园区建设、县域经济、中小微企业发展和轨道交通产业等。
  
  在支持企业科技创新方面,设立科技创新资金2000万元,支持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重点关键技术攻关、中小企业创新服务平台、创新与研发能力建设等。安排科技研发资金1300万元支持产学研科技攻关、科技合作平台建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