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召开贯彻落实新环保法新闻发布会

27.12.2014  12:09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将于2015年元旦起施行。12月25日,株洲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株洲市环保局局长李必农等对新法进行了详细解读。

  据介绍,新法在环保违法处罚力度、监管部门相关责任等多个方面有新规定,被业界称为“史上最严”环保法。

  责令不改“按日计罚

  株洲市环保局副局长何长顺介绍,企业环境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是过去环境管理工作中最突出的问题。新法的实施,将彻底改变这一局面。

  “新法在对排污单位的违法处罚力度上,可谓空前严格。”何长顺说,“按现行法律,如果违法单位接到处罚通知后责令不改,一般按照新一轮的违规行为重新界定处罚,在某些情况下处罚力度有限,但新法增加的‘按日计罚’,可令其望而生畏。

  他举例,如果环保部门对企业的违法排污行为处以10万元的行政罚款决定,并责令企业限期改正,但企业在限期内拒不改正,那么就可以从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对企业处以20万元罚款,第三日处以30万元罚款,依此类推……

  同时,新法还赋予了环保执法部门查封、扣押的权利,并可责令排污企业停业、关闭;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反环保法规定,尚不构成犯罪的,将被行政拘留。

  “帽子”与监管挂钩

  除强化企业的环保责任,新法对地方政府也作出了明确要求。

  株洲市环保局副局长刘倩生介绍,新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并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纳入对本级人民政府考核内容。

  “新法还提出了9条可能导致政府主管部门相关负责人‘引咎辞职’的具体行为,包括不符合行政许可条件准予行政许可、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包庇、依法公开环境信息而未公开等。”他表示,将相关负责人的“帽子”与环境监管挂钩,是环保法的另一种进步。

  环境监管网格化正在酝酿

  新法实施在即,作为株洲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市环保局将如何应对?

  李必农称,除了宣传发动和培训学习,环保系统已对全市3000多家排污企业实施了环境污染隐患大排查,发现有600余家企业存在环境污染隐患。“年底前,这些存在污染隐患的企业必须全部整改到位,否则将按新法实施处罚。”他说。

  “明年,环境保护工作要向城市管理学习,实施环境监管网格化。”李必农称,这一管理模式正式执行后,全市将被划分为若干个环境监管网格,每个网格内的排污企业,均明确环保责任人,消除环境监管的死角和盲区。

  “每家企业都有人盯着,企业一旦出现污染,将严厉问责网格负责人。”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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