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公共机构节能改造可申请补贴

31.05.2017  19:30

  节能是一项全民工程。株洲市2017年度公共机构节能建设改造项目申报日前开始,将于6月30日截止。项目获批并通过验收后,可获得10万至20万不等的专项资金补贴。

  此次申报,项目范围主要集中在能源资源计量器具、办公设施设备、用水器具、水电管网和雨水收集系统节能建设改造等,此外,公共机构的太阳能、空气能、水汽能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推广应用项目也包括在列。原则上,项目的执行期(自项目批复至项目完工)不超过 1 年。

  株洲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申报条件有三:项目总预算不低于30万元;项目满足循环经济、安全、节能、环保、降耗等要求,达到一定标准的年节能量;项目手续齐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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