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不过关 株洲11家企业“上榜”被罚

20.08.2015  16:45

  红网株洲8月20日讯(长株潭报记者 聂千川 通讯员 段祥波 龙毅钒)昨日,株洲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布了首批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决定书,共有11家企业“上榜”,并被处以2万至4万元不等的罚款。

  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明确显示了执法人员核查出企业存在违法、违规的项目及图像证据,以及处罚依据。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部分项目被“XXX”取代,无法查阅其原始信息。“这些信息都是一些私人信息,用‘XXX’取代是为了保护当事人的隐私。”该负责人解释,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除保留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真实信息外,家庭住址、通讯方式、身份证号码、银行账号、健康状况等个人信息都将删除。

  此外,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涉及未成年人的;其他不宜在互联网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将不予网上公布。

  “公布处罚通知书,除了对违法企业起到震慑作用外,也可杜绝私下‘了难’。”市安监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如果遇到执法人员检查,被查单位或个人可以直接登录平台,根据检查人员证件号,查询其身份是否真实,其作出的处罚决定是否在执法权限之内。

  该负责人还透露,以后发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都将在生效之日起20日内主动向外界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