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中院:“讨薪急先锋” 弘扬社会正能量

04.05.2018  19:11
  湖南法院网讯  “感谢株洲中院,感谢民事审判第四组,你们的判决拯救了我们48个农民工家庭。”农民工代表黄勇手持“伸张正义,执法为民”的锦旗,紧握合议庭法官的双手激动不已。

  原来黄勇2016年7月5日从株洲国某公司手上承包了沿江风光带灰管线改造工程后,组织农民工加班加点进行施工。工程于2016年11月完工,2016年12月1日工程正式交付发包人华某株洲公司运营使用。工程交付后,发包人华某株洲公司、转包人株洲国某公司一直以种种理由拖欠工程款。“工程款一共一百多万,其中农民工工资就有89万多。”一直未拿到工程款的黄勇心急如焚,负责实际施工的近50名农民工也一直未能领取工资,生活陷入困顿。

  多次与两公司协商无果后,黄勇将对方诉至法院。株洲中院于2018年3月14日立案后,民事审判第四组迅速组织三方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工程完工交付都快两年了,事关众多农民工的生计,关系到弱势群体利益的维护和株洲社会的和谐发展,应当尽快做出判决。”合议庭三位法官迅速达成一致意见,判决由株洲国某公司、华某株洲公司支付工程款899680元及其利息,并于2018年4月11日下达了判决书。

  近年来,为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有效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株洲中院出台了一系列措施,从审判、执行等各方面加大维权力度,充当农民工的“讨薪急先锋”。这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工作举措,也是实现习近平总书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司法工作目标的行动宣言。 来源: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白里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