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一市民贷款被拒 发现自己20年前“被借款”
06.04.2016 11:15
本文来源: 长沙新闻网
原标题: 20年前借银行1000元未还? 市民:莫名欠钱,贷款遭拒
株洲网讯(株洲晚报记者 谢嘉)办理银行贷款时,被告知20年前“借”了1000元未还。昨天,市民吴女士向晚报反映,她丈夫从没有借过这笔钱。因为此事丈夫的个人信用受到影响,不能办理贷款。
吴女士和丈夫是株洲县排塘村的村民,2014年下半年,时任村主任拿了一张手写通知单,称她家里欠银行1000元未还。“我家从没有向银行借过钱。”吴女士说,第二天她就去银行询问此事,一位工作人员查询后,告知“弄错了”。
此后,因没人再来催款,吴女士夫妻认为,事情到此为止。
今年3月中旬,吴女士夫妻想开个床上用品店,跑到银行申请贷款3万元,不料被拒。原因是欠银行的钱未还。
昨天,吴女士出示了在银行复印的一张贷款借据,记者看到,借据日期为1996年12月14日,借款人是胡德明,金额为1000元。
据了解,吴女士丈夫名是“德民”,而借款人名为“德明”,并且借款人地址为“蜈蚣村”,跟她家所在的村名不同。
昨天下午,记者联系了吴女士所指的株洲县堂市乡农村信用社。该信用社胡姓负责人表示,吴女士的情况银行已得知,正在积极调查。
“如果确实没有借款,我会写个报告给上级,也会把不良记录取消。”胡姓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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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4.2016 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