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郡梅溪湖:我校获评“全市学习型组织示范单位”

16.12.2014  16:43
          本网讯(通讯员  欧鹏)近日,长沙市委宣传部和长沙市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发布了《关于2014年学习型城市建设示范项目的通报》(长宣联(2014)21号),对在全省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五创四评”活动中奋发有为、实效突出的单位进行表彰,共评选出全市157个学习型城市建设示范项目。我校榜上有名,被评为“全市学习型组织示范单位”(全长沙市共61个)。           2014年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活动开展以来,我校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创建学校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为目标,不断更新学习理念,力求学习措施的“四化”,确保学习实效的“四性”,较好地取得了学习型组织建设的丰富性、多样性、全面性和实效性目标,使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不断在促进教育事业改革发展中焕发出有益的推动作用。此前,学校已在2013年长沙市教育系统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五创四评”评选中同时获得“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示范点”和“优秀学习活动”两型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