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暴力频发趋低龄化女性化 国务院专项整治

10.05.2016  13:02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不堪入耳的谩骂、场面激烈的打斗、见泪见血的撕扯,这不是电影里的情节,而是被视为一方净土的中小学校园里时常上演的剧情。在这些案件中,一些微不足道的小事,在学生之间却引发意想不到的结果,且暴力行为呈现出低龄化、女性化、信息化的趋势。

  有研究发现,如今校园暴力已经不单单是通常印象中的打架斗殴等肢体冲突,还表现为威胁、辱骂、毁坏财物等行为。而随着通讯工具的普及,不少暴力案件中,施暴者会拍照、录像,并将这些图像视频上传到网络,给受害学生的心灵造成“二次伤害”。

  记者昨天(9日)从教育部了解到,各地中小学校将针对发生在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校园欺凌进行专项治理。此次专项治理覆盖全国中小学校,包括中等职业学校。整治和杜绝校园暴力,究竟应该如何发力?

  “我小时候,也被人欺负过。因为你长得就瘦小,不是膀大腰圆的主。没事就让人堵着:你有钱没有?五分钱都是好的。所以每天上学的时候我都想着,我今天走哪条路。”说话的是笑星巩汉林。今年全国两会上,他的提案聚焦的是校园暴力事件。他说,现如今一些校园暴力视频时常在网络流传,影响极为恶劣。“近几天就有一个学生打学生的事情,而且是男孩子打女孩子。哎呀,简直令人发指。特别趾高气扬,而且告诉他,给她录下来,必须录到她的脸。什么心态啊!

  一份来自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的统计资料表明,近年来,青少年犯罪总数已经占到了全国刑事犯罪总数的70%以上,其中十五六岁少年犯罪案件又占到了青少年犯罪案件总数的70%以上。

  校园暴力发生后,学校往往从保护学生的角度选择淡化处理,肇事学生轻则被警告、记过,重则开除、转学,即使出现重伤,基于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法律也会从轻或减轻处罚。正因犯罪成本低,法律干预机制落后等原因,导致校园暴力愈演愈烈。

  在安徽怀远县的一所小学,曾发生这样的事情:一个只有七名学生的小学六年级班级里,六名学生经常被副班长勒索钱财,甚至被逼喝尿。这样的情况最早从孩子们二年级时就已经开始。

  有学生告诉记者,自己也喝过的。“吐掉的话还要再喝。还吐的话就把整瓶都喝下去。

  此外,近日重庆市彭水县一中学学生由于和同学之间有矛盾,被多名同窗在厕所内围殴,最后被人持凶器捅伤致死,血淋淋的作案经过令人发指。

  昨天,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通报,将组织开展全国中小学校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制定完善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措施,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教育部新闻发言人续梅表示,对地方、对责任督学、对学校开展专项治理都提出了明确要求。比如,要求学校制定完善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措施,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相关岗位职责,开展学校相关专题教育,开展法治教育,组织教职工对于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等等。

  一些校园暴力案件性质恶劣,但现实中由于受害者一般伤势较轻,施暴者又是未成年人,因此多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来处理。有专家据此认为,需要完善相关立法。但在中国政法大学青少年犯罪与少年司法研究中心主任皮艺军看来,关键还是要将已有法律用实、用好。

  在皮艺军看来,主要还是执行的问题,属于观念和理念上的转变。特别是美国洛杉矶的案子形成非常大的反响,西方社会采取的是一种零容忍的态度。这种零容忍不是我们所说的刑罚,而是对这种事情,哪怕是蛛丝马迹,也应该给予特别严肃的处置。

  在呼吁“零容忍”,教育部门需高度重视的同时,全国政协委员巩汉林表示,要对未成年施暴者的监护人予以责任追溯。“我们老说父债子还,但在未成年这个问题上,就应该子债父还。要追究家长的责任。因为你是直接监护人。你如果不教育,法律就替你教育。你如果意识不到问题,我们就应该有相应的法律、法规对你进行制裁。

  此外,有专家认为,现在校园暴力呈现低龄化趋势,这与社会的发展、现在孩子早熟等因素分不开,可以通过《刑法》修正重新界定未成年人犯罪的几个关键年龄来跟上时代的发展。同时,《未成年人保护法》中也应完善关于学校管理责任的规定,未成年人心智发展不成熟,要防范校园暴力,还是应该通过法律来加强校方的监管职责。(央广网记者王楷 沈静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