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今年将严厉查处网店卖假货 罚款最高48.8万

16.01.2015  11:38

  湖南省工商局召开2014湖南省工商系统市场专项整治情况通报会,公布了2014年“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红盾护农、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三大专项整治行动的成果。整治行动以来,湖南共抽检商品1818批次,不合格555批次;捣毁制假窝点41 个,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3062件,案值3031.7万元,罚没金额1685.85万元;立案查处网络违法经营案件507件,查处假烟、“傍名牌” 及商标侵权违法案件2289件。

  通报会现场还公布了20项典型案例,包括销售不合格铝合金型材案、无证生产的煤气管案、互联网虚构交易行为案等。

  湖南省工商局副局长阳芳华表示,2015年将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切实改善消费环境。除此之外,还将切实强化广告专项整治,严查广告违法案件。继续加强对关系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美容服务、电视购物、集资融资类、收藏品、招商加盟、涉农、互联网、手机媒体等广告以及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非法涉性、低俗不良广告,扰乱公共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等虚假违法广告的监管,分类分阶段进行广告专项整治。

  2014 年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接受网络购物方面的申(投)诉4845件,比上年增长31%。消费者投诉的问题主要集中在:虚假宣传、假冒伪劣、网络欺诈等问题。另外,物流方面存在的问题也比较多。这些行为,侵害了消费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破坏了网络购物环境。2015年,湖南省工商将进一步加强对网络交易平台的重点监管,针对消费者、经营者和媒体反映的电子产品、汽车配件、服装鞋帽、儿童老人用品等重点商品和突出问题,坚决打击网络商标侵权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大案要案,曝光一批典型案件。

  [典型案例]

  处罚金额最高案例罚款48.8万元

  互联网发布虚假违法广告案。2014年4月,岳阳楼工商分局执法人员对某医院涉嫌在互联网上发布虚假违法医疗广告进行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从2010年 10月至2014年4月在互联网注册网站对外发布虚假违法医疗广告,使用禁止性宣传用语。岳阳楼工商分局依据《广告法》、《医疗广告管理办法》,责令立即停止发布违法广告,以等额广告费用在相应范围内公开更正消除影响,并处罚款488000元。

  仓库藏了27000余件假冒名牌服装

  销售侵犯知识产权商品案。2014年5月,郴州市下湄桥工商所执法人员根据群众举报对下湄桥烟叶复烤厂附近一仓库进行执法检查,多次联系当事人罗某,当事人拒不配合,工商执法人员会同公安执法人员对该仓库进行了强行开启,并邀请媒体见证,发现库房内存放有27000余件某品牌服装,经现场鉴定,认定为假冒商品,因涉案金额大,该案已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侵犯注册商标珠宝首饰案。2014年5 月,株洲市石峰区工商分局根据举报,对林某租用的石峰区某购物广场柜台涉嫌销售侵犯某品牌注册商标的珠宝首饰进行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未经注册商标持有人许可,以珠宝加盟店名义销售各类珠宝首饰,货值金额177万元,因案值较大,依照相关规定移送公安部门处理。

  遇到微信集赞送礼活动请小心

  互联网虚构交易行为案。2014年9月,长沙市工商局岳麓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长沙市某百货贸易有限公司采取“刷单”形式的虚构交易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在2014年9月1日至2014年9月10日期间通过互联网实际销售商品58457元,虚构交易行为233单,虚假交易额44498元,支付刷单佣金1398元。依据《网络交易管理办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并处罚款50000元。

  移动互联网不公平格式条款案。2014年5月,衡阳市工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某实业有限公司通过微信平台在移动互联网上发布“迎端午-某某新城微信集赞送购物券”企业宣传活动信息进行了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活动信息内含有违反相关规定的格式条款,属于排除了消费者解释格式条款权利的不公平格式条款。依据《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3000元。(潇湘晨报 记者张蓉蓉通讯员许英 )




(稿源:红网—潇湘晨报)
(作者:记者张蓉蓉通讯员许英)
(编辑:邓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