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柑橘监测信息采集技术规程》等农业技术规程的通知 湘农办质〔2014〕21号

13.11.2014  06:17

 

 

湘农办质〔2014〕21号

 

 

湖南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柑橘监测信息采集技术规程》等 农业技术规程的通知

 

各市州农业局、委机关相关处室、委直相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农业标准化,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湖南省农业技术规程制定与发布管理规范》规定,我委制定了《柑橘监测信息采集技术规程》(HNZ058-2014)、《三熟制早稻点抛秧栽培技术规程》(HNZ059-2014)、《三熟制晚稻点抛秧栽培技术规程》(HNZ060-2014)、《早稻抛秧育苗技术规程》(HNZ061-2014)、《超级中稻科优21栽培技术规程》(HNZ062-2014)、《农产品质检机构标准物质管理规范》(HNZ063-2014)、《湖南省甘薯种苗繁育技术规程》(HNZ064-2014)、《油菜丰油730栽培技术规程》(HNZ065-2014)、《园丰脐橙种质特性》(HNZ066-2014)9个湖南省农业技术规程,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湖南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11月6日


 

湖南省农业技术规程

HNZ058-2014

 

 

 

 

柑橘监测信息采集技术规程

Collecting Technical Regulations for Citrus’s Monitoring Information

 

 

 

 

 

 

 

 

 

湖南省农业委员会制定

发布日期:2014年11月6日


柑橘监测信息采集技术规程

为了规范柑橘监测信息采集工作,制定本规程。

1  柑橘监测信息平台体系与采集网点建设

柑橘监测信息采集平台体系包括省级柑橘监测信息管理平台、基点县生产经营监测信息整理填报平台、市场动态监测信息整理填报平台和加工企业监测信息采集填报平台。柑橘监测信息采集点包括基点县生产经营监测信息采集点、市场动态监测信息采集点和加工企业监测信息采集点。柑橘监测信息平台体系与采集网点构架示意图见图1。

 

 

 

 

 

 

 

 

 

 

 

 

 

 


图1  柑橘监测信息平台体系与采集网点构架示意图

1.1  省级柑橘监测信息管理平台建设

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省级柑橘监测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管理,负责遴选基点县平台、市场平台和加工企业监测信息采集点,负责指导生产经营监测信息采集点、市场动态监测信息采集点的遴选和建设;负责组织和实施柑橘监测信息采集各项工作,负责柑橘监测信息的整理、分析和信息发布。

1.2  基点县生产经营监测信息整理填报平台建设

1.2.1  基点县遴选

根据近3年柑橘种植面积统计数据,在全省范围内选定排位相对较前的县级行政区,对入选的县级行政区再根据柑橘商品类型(蜜橘、椪柑、冰糖橙、脐橙、柚、金柑)的地域分布和生产水平分类,确定柑橘监测信息采集基点县。基点县由省级柑橘监测信息管理平台确定,每个主产市州至少有一个基点县。

1.2.2  基点县条件

基点县应有固定的办公场地,配备采集填报信息的必备软件、硬件设备设施,能够实现采集报送信息电子化处理和网上传输。每个基点县必须确定1名专职柑橘监测信息分析员。

1.2.3  基点县职责

基点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县柑橘监测信息采集点的布设和管理,负责本县柑橘监测信息的采集、整理、复核、填报。基点县在实施柑橘监测信息采集过程中,必须遵守以下安全规定:一要重视信息安全性,处理、上传柑橘监测信息的计算机设备要按统一要求配备硬件和软件资源,保证专人使用,用户名和密码要不定期更换,保障信息安全。二要重视信息保密性,柑橘监测信息采集报送人员的用户名、密码要妥善保管,不得泄露给他人,不允许他人利用信息采集人员设定的用户名、密码进入系统;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引用、公布监测信息内容及其分析结果。

1.2.4  柑橘监测信息分析员

每个基点县确定1名柑橘监测信息分析员,负责本县柑橘生产经营监测信息采集点的遴选、建设和管理,负责本县柑橘监测信息的收集、复核、整理、填报等工作。柑橘监测信息分析员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政治觉悟高,能按时、按质、按量地完成柑橘监测信息采集和报送工作。

1.3  市场动态监测信息整理填报平台建设

1.3.1  市场平台遴选

根据近3年柑橘市场成交量统计数据,在全省范围内选定排位相对较前、经营品种较齐全、成长性好的果品批发市场(或农产品批发市场)作为市场信息监测平台。市场信息监测平台由省级柑橘监测信息管理平台确定。

1.3.2  市场平台条件

市场平台要有固定的办公场地,配备采集报送信息的必备软件、硬件设备设施,能够实现采集报送信息电子化处理和网上传输。每个市场平台必须确定1名专职柑橘监测信息分析员。

1.3.3  市场平台职责

负责本市场柑橘监测信息采集点的布设和管理,负责柑橘市场监测信息的采集、复核、整理、填报。在实施柑橘市场监测信息采集过程中,必须遵守与基点县信息采集同样的安全规定。

1.3.4  柑橘监测信息分析员

每个市场平台必须确定1名专职柑橘监测信息分析员,负责本市场柑橘市场监测信息的收集、复核、整理、填报。柑橘监测信息分析员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政治觉悟高,能按时、按质、按量采集、整理和报送信息。

1.4  加工企业监测信息采集填报平台建设

1.4.1  加工企业监测信息采集填报平台

加工企业监测信息采集填报平台由省级柑橘监测信息管理平台直接管理,负责加工企业监测信息采集点的布设、编码、建设和管理。

1.4.2  加工企业监测信息采集点布设

由省级柑橘监测信息管理平台在省内遴选5家柑橘加工企业作为柑橘加工企业监测信息采集点。选择加工企业的基本条件:一是具有较大的加工能力;二是加工企业的产品具有良好的品牌声誉;三是成长性好。

1.4.3  加工企业监测信息采集点编码

采用8位数字统一编码,前4位使用该加工企业所在地的市、县的行政编码,第五、六位统一为“66”(代表柑橘),第七、八位对所选柑橘加工企业进行编码(91—95)。

1.4.4  加工企业监测信息采集员

每个柑橘加工企业明确1名信息采集员,负责本采集点的信息采集和填报。信息采集员必须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政治觉悟高,能按时、按质、按量采集、整理和报送信息。

1.5  基点县生产经营监测信息采集点

1.5.1  生产经营监测信息采集点布设

每个基点县在本县辖区内选择5家柑橘生产单位(或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种植大户)作为柑橘生产经营监测信息采集点。选择生产单位的基本条件:一是有一定的规模,每个采集点至少要有10公顷(150亩)以上的柑橘种植(挂果)面积;二是在当地有较好的代表性,原则上在本县辖区内选择三个有代表性的乡镇合理布点;三是尽量兼顾本地柑橘生产的主要商品类型。

1.5.2  生产经营监测信息采集点编码

采用8位数字统一编码,前4位使用市、县行政编码,第五、六位统一为“66”(代表柑橘),第七、八位对所选柑橘生产企业进行编码(01—05)。

1.5.3  生产经营监测信息采集员

每个生产经营监测信息采集点必须明确1名信息采集员,负责柑橘生产经营监测信息的采集和填报。信息采集员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政治觉悟高,能按时、按质、按量采集、整理和报送信息。

1.6  市场动态监测信息采集点

1.6.1  市场动态监测信息采集点布设

每个市场平台遴选5个柑橘批发经销商(或经营户)作为柑橘市场动态监测信息采集点。选择市场动态监测信息采集点的基本条件:一是柑橘销售量大、商品类型较齐全;二是经营手续齐全,销售无不良记录;三是成长性好。

1.6.2  市场动态监测信息采集点编码

采用8位数字统一编码,前4位使用市场平台所在地的市、县行政编码,第五、六位统一为“66”(代表柑橘),第七位为市场平台代码(第一个市场平台为1,第二个市场平台为2,如此类推),第八位对所选柑橘经销商进行编码(1—5)。

1.6.3  市场动态监测信息采集员

每个市场动态监测信息采集点必须明确1名信息采集员,负责柑橘市场动态监测信息的采集和填报。信息采集员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政治觉悟高,能按时、按质、按量采集、整理和填报信息。

2  柑橘生产经营监测信息采集和填报 2.1  柑橘产量预计监测信息

2.1.1  采集信息

柑橘产量预计监测信息采集按表1执行。

表1  柑橘产量预计监测信息记录表

信息采集点编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