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督察组来澧县督办突出环境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11.05.2017  01:42

5月9日,常德市督查组来澧县督办县突出环境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翦鹰、县政府副县长罗先春、经开区管委会主任刘力耕参加会议。

会上,副县长罗先春汇报了近期中央环境保护督查组交办件完成的情况,以及突出环境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全县35家116孔石灰土立窑已经全部关停,复兴镇曾家峪水库、火连坡楠木水库等饮用水源地的污染问题都制定了整改方案。截止目前,澧县环保局监察大队已立案环境违法案件25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19件,开出罚单183万元,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112份,司法移送2人。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翦鹰表示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环保督察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落实,狠抓突出环境问题整改。

市督查组要求,要对突出环境问题整改落实高度重视,认真整改,落实到位,要严肃追责,对发现的问题要依法依规处理到位。对中央环境保护督查组交办件不能存在慢作为,乱作为,不做为,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和严肃认真的态度对待这次督察,不遮丑、不避短,不折不扣地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的安排和要求。努力做到组织到位、整改到位、公开到位,追责到位,切实解决一批突出环境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