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组违约拒付补偿 法院维权庭前支付

12.05.2016  11:58
   湖南法院网讯   (陈慧) 近日,株洲县人民法院成功审结了一起村民起诉村组请求支付田地补偿款的合同纠纷案。原告黄某在开庭前一天给承办法官打来电话,心情激动地道谢:“谢谢人民法院,谢谢刘法官,我终于拿到了我应得1800元钱。”第二天,黄老汉递交了撤诉申请书。

  2010年,村上因修建水库需占用村民黄某的责任田1.4亩,为此造成的损失,双方达成了一致协议。协议有效期至2010年底。协议签订后,因各种原因水库一直没有修成,责任田也被荒废,黄某要求继续耕种被荒废的自家责任田却遭到村组的拒绝。2013年12月30日,双方因纠纷再次达成协议,约定由村组每年支付黄某补偿款900元。协议签订后,村组以种种理由拒付黄某补偿款。至今已欠付2014年、2015年两年的补偿款共计1800元。经黄某多次催讨无果,最终将村组告上法庭,请求讨回公道。

  村组负责人接到法院的应诉电话,不以为然地认为黄某是纯粹的刁民一个,当时为此事村上已经与他达成协议同意付款,只是暂时困难才没有付,但是黄某就是不折不挠,闹得不得安宁,索性村组也就对他不理不睬了。对此次纠纷,负责人的态度漠然,以村上集体的事情与他个人无关为由不愿意配合。承办法官多次与负责人电话沟通,最后终于同意见面当场调解。为更透彻地了解案情,承办法官决定现场调解。村组负责人带领实地查看了涉案的田地,说村上决定毁田建库,是有利于农田灌溉长远计划,子孙后代世世代代收益。也是开发商与村上合作的一件大好事,其他村民都非常赞同,但是被告黄某坚决不配合,不愿意交出自家的责任田,导致水库至今无法修建。得知这一情况,法官们与村组负责人进行了一番深入的沟通,希望他能不计前嫌,既然双方签订了协议,就应当按协议办事,否则法不容情。最后村组负责人表示,他会积极配合法院,协同村委会尽快处理此次纠纷,并代表村组在送达回证上签收应诉材料和开庭传票。

  两个星期后的一天,承办法官接到了原告黄某的电话,便有了开头的一幕。 来源:株洲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李燕
常德审计:推动市属国有企业“瘦身健体”规范运行
     下发15张审计调查表,全面摸清国有企业家底;报送的23篇审计要情和专报全部得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促进市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出台制度18项,促进企业完善政策制度33项;揭示大量违纪违法问题,挽回经济损失2.审计厅
宁远县:三向发力抓整改 联农带农促增收
     永州市宁远县以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和资审计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