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金冬强调:始终保持打击传销高压态势

26.05.2015  16:14

李金冬局长在全省打击传销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

 

始终保持打击传销高压态势

 

 

5月25日,省工商局局长李金冬在全省打击传销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发言中指出,当前我省打击传销工作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传销活动在我省依然没有杜绝,在个别地方甚至仍有蔓延的趋势,打击传销仍然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全省各级工商部门要充分认识打传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始终保持打击传销的高压态势。

 

 

李金冬指出,要强化领导,完善措施,始终保持打击传销的高压态势。一是组织领导要再加强。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制和工作责任追究制,做到职能明确,责任清晰,切实把打传工作落实到位。被列为重点整治和继续巩固县市区的工商局(分局),要把打击传销作为绩效评估和干部考核的重要指标。对实行地方保护、消极应付甚至失职渎职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二是整治力度要再加大。要明确重点整治内容。根据我省实际,今年要重点打击整治“1040”工程、“拉人头”、利用互联网传销和假借直销名义从事传销的行为;查处为传销活动提供培训场所、货源、保管、仓储等便利条件的行为。要明确重点整治地区。要明确整治的手段。坚持“露头就打、打早打小”的工作方针,反复打、打反复,确保传销活动得到有效遏制,经常化、规模化的传销活动基本杜绝。三是案件渠道要再拓展。要针对传销活动隐蔽性强的特点,在拓展案件发现渠道上做文章。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充分发挥12315申诉举报网络系统和“一会两站”的作用,建立工商信息员网络,及时获取传销重大案件线索和证据,提高打击传销的精确性。四是依法行政要再严格。全省工商系统要严格按照《禁止传销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坚持打击与防范并举、处罚与教育并重的原则,依法开展打击传销工作。要高度重视群体性传销案件的稳控工作,严防上当受骗群众因情绪激化而发生群体上访,坚决防止和杜绝恶性事件的发生。五是直销监管要再规范。各级工商机关要严格按照《直销管理条例》的规定,进一步加强对直销企业的分支机构、服务网点、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的监管,切实规范直销经营。

 

 

李金冬指出,要加强宣传,营造氛围,不断优化打传工作的外部环境。要加强媒体宣传,组织专题宣传,开展重点宣传,要强化警示宣传。积极组织开展打击传销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进市场活动,切实抓好对外出务工人员、在校大中专学生、退伍军人等重点群体的宣传教育,提高他们在求职过程中识别传销、预防受骗的能力。

李金冬强调要健全机制、综合治理,努力形成打击传销的整体合力。要积极争取工作支持。要针对本地打传工作的实际情况,认真研究分析传销在本地的形势,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对打传工作的重视和支持。要按照中央综治办、国家工商总局、公安部的要求,将打击传销纳入当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评体系,进一步健全和巩固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努力形成“政府牵头、部门参与、齐抓共管、标本兼治”的打传工作格局。要切实加强部门配合,要继续强化区域协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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