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劲夫:发展志愿服务 建设和谐社区

07.10.2014  12:39

按语:为贯彻落实中央文明委的相关文件精神,推进我省志愿服务制度化工作,2014年5月13日,省文明办、省志工办召开学雷锋志愿服务制度化专题座谈会。会上,李劲夫副厅长代表省民政厅做了典型发言,介绍了省民政厅推进社区志愿服务、建设和谐社区的经验做法,得到了李友志副省长的充分肯定。现刊登其发言材料,供各地学习参考。

 

发展志愿服务    建设和谐社区

中共湖南省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副书记

湖南省民政厅副厅长        李劲夫

 

社区既是人民群众共同生活的家园,也是发展志愿者服务的重要平台。近年来,省民政厅认真履行牵头社区建设工作职责,注重从完善政策、搭建平台、培育队伍和示范引领四个方面着手,努力构建以社区党支部、居委会为指导,以社区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为依托,以社区内的困难群体为主要服务对象的社区志愿服务工作格局,有力地推动了全省和谐社区建设。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注重政策创制,为发展社区志愿服务优化环境

为营造支持社区志愿服务的政策环境,我们于2007年提请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提出了“到2010年全省力争实现100%的城镇社区有志愿服务,10%以上的社区居民参加志愿服务”的工作目标。于2011年提请省委省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党建和社区建设的意见》,又进一步提出了:“要大力培育发展社区志愿者组织,推行社区志愿者注册登记制度,创新志愿服务机制,力争用3-5年时间,实现社区志愿者注册率占居民人口10%以上”的工作要求。为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近年来,省民政厅先后制定下发了《关于印发<湖南省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和城乡社区建设示范单位评估标准>的通知》、《关于印发<湖南省县市区城乡居民依法自治达标率和基本养老服务补贴覆盖率统计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等一系列政策文件,把社区志愿队伍建设和志愿服务活动列为“全省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和县市区城乡居民依法自治达标工作的考核内容,并根据义工(志愿者)组织的工作特点,先后制定了《义工管理制度》、《湖南省义工服务指导中心管理办法》、《义工登记注册办法》、《湖南义工工作准则》等多项管理制度,全面推动社区志愿服务活动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二、注重平台建设,为发展社区志愿服务夯实基础

  社区是服务居民群众、维护基层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础平台,为加强社区服务用房建设和运转经费保障,省民政厅联合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住建厅先后出台《关于加强社区服务用房和运转经费保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乡镇无房社区服务用房建设的通知》,争取省财政从2011年起,每年投入4365万元补助社区运转经费;于2011至2012年一次性投入2690万元支持县市城区无房社区用房建设;2014年又一次性投入9100万元支持乡镇无房社区用房建设;省民政厅每年也从省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中投入2000多万元支持社区服务设施建设。至2013年底,全省社区用房总面积为130多万平方米,城区社区平均用房面积达300平方米,全省城区社区普遍设立了“雷锋超市”、“慈善超市”、“爱心屋”等为老助残、扶危救困的志愿服务窗口。社区综合服务用房的建设和工作条件的改善,使各类志愿互助服务活动的开展有了依托,极大地促进了公共服务、便民利民服务、志愿互助服务有效衔接的社区服务体系建设。

三、注重培养队伍,为发展社区志愿服务提供支撑

为不断发展壮大社区志愿服务队伍,省民政厅及时下发《关于印发<对四类社会组织实行直接登记管理的暂行办法>的通知》,通过加快推进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体制改革,改进登记和备案方式,大力培育发展各类社区公益慈善类、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为积极引导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加入社区志愿者队伍中来,我们充分利用《湖南民政网》、《湖南慈善网》、《湖南省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通讯》,大力宣传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和慈善公益组织的善行善举,积极推介社区志愿服务的常德“武陵模式”、开福区“捞刀河经验”等先进典型。同时,为提高社区志愿者的服务能力,2013年6月,省民政厅在长沙举办了全省志愿服务能力建设暨志愿服务记录信息系统培训班,对志愿服务相关政策、法规进行系统学习培训。在各级民政部门的共同努力下,目前,全省共有各类社区社会组织9055个,各类社区志愿服务队5000余支,社区注册志愿者83万多人。湖南省慈善总会还于2006年成立湖南省义工服务指导中心,注册义工16000多人,集合了民间义工团队60多家。庞大的志愿者队伍,已成为建立和谐人际关系、创建和谐社区、构建和谐社会的一支生力军,产生了极好的社会效益。

四、注重示范引领,为发展社区志愿服务创新载体

一方面,我们指导各地把社区志愿服务作为社区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志愿服务活动为载体,以社区老年人、残疾人、优抚对象、青少年、下岗职工及其他特殊困难人群为服务重点,努力形成品牌效益,取得了较好成效。省民政厅慈善志愿服务指导中心组织开展的“我有我力量”、“情亲一加一”、“美心工程”等形式多样的慈善志愿服务活动,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影响。省慈善办、省慈善志愿服务指导中心被省文明委、省学雷锋活动领导小组、省志工委授予“湖南省学雷锋志愿服务突出贡献先进集体”、“湖南省学雷锋优秀志愿服务组织”荣誉称号。为充分调动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的积极性,培育慈善、公益、志愿类社会组织的发展,我们积极探索购买社会组织志愿服务新机制,争取中央财政支持我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资金1015万元。省民政厅还从省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中筹集610万元用于支持环保、助老、助残、志愿者组织培训等项目,进一步激发社会组织开展志愿服务的热情,并为之创造开展活动的条件。

另一方面,我们以实验示范为载体,逐步实现社区志愿服务全覆盖。根据民政部《关于开展志愿服务记录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我们结合全省志愿服务工作实际情况,确定了长沙岳麓区、株洲天元区和郴州北湖区为民政部首批志愿服务记录制度试点区。各试点区均成立了以分管区领导为组长的志愿服务记录制度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区民政局,负责协调志愿服务记录制度试点工作;制定下发了《志愿服务记录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志愿者服务记录办法》,完善志愿服务记录管理机制,明确试点工作目标任务、时间安排和工作措施。到2013年12月试点区共注册志愿者12300余人,试点结束后我们在全省范围内进行推广,力争实现全覆盖。在城乡社区示范创建活动中,我们也特别注重社区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的发展,要求示范单位必须“建立社区志愿者注册登记制度,社区志愿者注册率不低于社区常住人口总数的10%,志愿服务活动常态化”。活动开展以来全省已有242个县(市、区)、街道、社区获得命名表彰,产生了很好的示范效应。我们还积极指导长沙市雨花区开展“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试验区”创建工作,紧紧围绕社区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服务的主题,打造“十百千”工程:“”即明确社区社会组织重点发展十大类别(养老助残服务、失独家庭关怀、流动人口管理、社区矫正、失地农民管理、矛盾调解、社区自治社团、禁毒监督、社会事务、环境保护),建立专业性的社区社会组织20个;“”即扩大社区社会组织规模,提高社区社会组织的开放性程度,建立百人以上的社区社会组织100个;“”即明确社区社会组织发展总量,建立1000个广泛参与的社区社会组织。逐步构建一个以政府为主导,以社区为平台,以社区社会组织和志愿者为载体,居民群众广泛参与的社区治理和服务新模式。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社区志愿服务管理规范》和《湖南省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工作任务分工》的要求,以及本次会议精神,继续认真履行好部门工作职责,通过不断完善政策措施,不断加强城乡社区建设,不断支持、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不断创新社区治理和服务机制,积极推动社区志愿服务工作新发展、新进步,努力把城乡社区建设成“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美丽、幸福、和谐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