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文明办副主任李力明:郴州市检察院创建“全国文明单位”有“五个好”

05.09.2017  02:32

  9月3日,星期天。省文明办副主任李力明,省文明办学雷锋志愿服务处处长李仕铭,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刘晓军一行,来到市检察院检查指导“全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省文明办副主任李力明一行对市检察院“全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给予高度评价。

  

  检查组一行仔细检查创建工作开展情况

  检查组一下车,便直奔市检察院控告举报申诉接待大厅、职务犯罪侦查办案工作区、案件管理中心以及文明单位创建必检场所进行检查,并详细查看了创建工作资料。检查组认为,市检察院办公楼虽旧,但院容干净整洁,院内绿树成荫,创建氛围浓厚,检察特色鲜明突出。

  

  汇报会现场

  

  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江涛(中)汇报创建情况

  在刘晓军主持的汇报会上,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江涛以《倾力打造郴州检察文明之师用文明的力量推动检察事业科学发展》为题作了详细汇报。近年来,市检察院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以及省、市文明委的精心指导下,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始终坚持把打造“快乐和谐、团结进取、敬业奉献”的郴州检察文明之师,以文明的力量促进各项检察工作科学发展作为文明创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凝心聚力,知行合一,切实提升了文明创建工作的实效。市检察院先后荣获全国基层检察院建设组织奖、全国优秀公诉团队、全国优秀反渎职侵权局、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全国青少年维权岗、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全省文明标兵单位、全省先进市州检察院、省级园林绿化单位、省级文明卫生单位等称号;连续多年被评为全市优秀领导班子、全市综合绩效考核优秀单位、全市作风大提质活动优秀单位等。检察工作综治民调公众评价连续五年居全省第一方阵, 2016年及2017年上半年均排名全市市直政法单位第一。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刘晓军主持汇报会

  

  省文明办副主任李力明高度评价市检察院创建工作

  李力明认为,市检察院在争创“全国文明单位”工作中呈现出“五个好”,即领导重视组织好,注重教育素质好,规范管理形象好,载体丰富示范好,全面发展成绩好。同时,李力明还提出了要进一步夯实创建基础、进一步发挥职业优势打造特色品牌等方面的工作要求。

  省文明办向开伟、陶标,省文明网喻利民,市文明办刘正平、李焕志、刘环等同志参加检查。市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各内设机构负责人及相关干警参加汇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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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编: 杨漪雯(实习)       审核: 江世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