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社会保险管理服务局实行“五证合一、一照一码”公告

23.09.2016  22:06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国办发[2016]53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6]67号)和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社会保险登记实施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16]270号)等文件的规定,从2016年9月20日起,社会保险登记实行“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统一由工商行政部门注册登记窗口受理,本局不再受理企业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业务。

  特此公告。

  湖南省社会保险管理服务局

  2016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