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起,长沙县进入禁渔期

13.03.2015  14:39

  星沙时报/星沙新闻网3月13日讯(记者 廖真怡)昨日,记者从长沙县畜牧兽医水产局获悉,从4月1日起,长沙县部分河段将进入为期三个月的禁渔期。禁渔期内,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禁渔区进行任何捕捞活动,相关执法部门将提高不定期巡查频次,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

  “我家祖孙三代打渔为生,近年来由于电打鱼、滥捕鱼等行为,河里的鱼少多了。”年近五旬的渔民张德和说,自己从事打渔已有34年。对禁渔,他举双手赞成。

  “划定禁渔区和禁渔期,主要为保护渔业资源,恢复鱼类种群数量和河道的生态链。”长沙县渔政站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由于围湖造田、“三废”排放、酷捕滥捞等因素的负面影响,湘江渔业资源长期处于严重衰退状态。通过三个月的禁渔,可实现鱼类品种与数量的增多,促进渔业资源回升,最终受益的是广大渔民。

  根据市政府发布的《关于实施春季禁渔期制度的通告》,从2014年起,每年4月1日12时至6月30日12时,长沙将实施禁渔。今年的范围为湘江长沙段及浏阳河、捞刀河部分水域。湘江从昭山至铁角嘴;浏阳河从东屯渡桥至湘江河口;捞刀河从廖家渡桥至湘江河口。其中涉及长沙县的范围为湘江流域昭山至坪塘段。

  期间,所有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禁渔水域从事捕捞、动用浮水工具垂钓作业。坚决清理取缔拦河网、密眼网等渔具,严厉打击电鱼、毒鱼、炸鱼等非法捕捞行为。

  禁渔期内,长沙县渔政执法部门将联合其他部门提高不定期巡查频次,对所辖行政区域的水面、港口、码头、市场和渔民集中区等实施全方位监督管理,打击各类违法行为。对违反禁渔期规定进行捕捞的,将依法给予没收渔获物、渔具、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吊销捕捞许可证等处罚;情节特别严重的,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市民如发现违反、破坏春季禁渔期制度的行为,可拨打0731—84011737进行举报。

[编辑:彭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