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3月湖南省税收结构分析

05.05.2015  12:49

一、2015年1-3月我省税收收入增长总体情况

2015年1-3月,全省完成公共财政收入1039.02亿元,同比增长6.33%,增速比去年同期下滑4.67个百分点;地方财政收入完成621.84亿元,同比增长8.03%。从收入增长结构来看,税收收入完成755.69亿元,同比增长4.09%;非税收入完成283.34亿元,同比增长12.78%。

(一)税收收入规模及结构。

2015年1-3月,全省纳入公共财政预算的税收收入[1]实现    755.69亿元,同比增长4.09%,增幅比去年同期下滑4.64个百分点;占公共财政收入的比重为72.73%,较去年同期回落1.56个百分点,收入质量持续下降;此外,税务部门代征中央税收收入42.05亿元,其中,海关代征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13.6亿元,国税部门征收车辆购置税28.45亿元。1-3月,全省完成出口退税34.98亿元,同比增长85.95%。

分级次看,省级收入增长较快,中央和市县级收入低位增长。上划中央税收收入417.18亿元,增长3.89%。地方税收收入338.5亿元,增长4.35%。其中,省级税收收入70.8亿元,增长9.14%;市县级税收收入267.7亿元,增长3.14%。

分部门看,国地税收入增长乏力,仅实现个位数增长。国税收入443.93亿元,增长3.51%;地税收入329.44亿元,增长4.64%。

分税种看,除财产税增长较快外,其他税收增长明显放缓,行为税则出现负增长。其中,行为税下降2.63%,流转税、所得税分别增长4.88%、2.51%,财产税[2]则增长22.87%。

 

 

图1:分税种收入结构图(单位:亿元,%)

(二)税收增长的总体特点。

1、税收增速明显下滑,总体呈现先抑后扬态势。今年以来,湖南省税收收入增速明显回落,同比下滑4.64个百分点。但月度增速呈上扬态势,由1月的-5.54%,逐步提高至2月的0.28%、3月的4.09%。

2、主体税种增长两级分化,地方税亦增长乏力。主体税种增长呈现两极分化,增值税增长10.91%,但营业税和消费税仅增长1.55%和2.47%;地方税除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资源税增长加快,契税、耕地占用税等增速普遍放缓或出现负增长。

3、房地产业税收增速继续低迷,税收贡献度大幅降低。1-3月,全口径房地产税收收入132.66亿元,同比增长2.67%,增速大幅回落14个百分点;房地产税收拉动税收增长0.48个百分点,同比回落2.28个百分点。

4、宏观税负持续下降,服务业税负进一步减轻。一季度税收收入占GDP的比重(宏观税负)为14.01%,比2014年同期回落0.39百分点。其中,三次产业宏观税负分别为0.31%、17.71%和 14.22%,服务业税负减轻,但第二产业税负仍然偏高。

 

  图2:2015年1-3月税收收入行业结构图(单位:亿元)

(三)税收增长的主要影响因素分析。

2015年1-3月,湖南省税收收入增速同比大幅回落,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原因:

1、经济形势持续下行,主要经济指标和物价涨幅继续放缓。主要经济指标GDP、规模工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投资分别增长8.4%、8.0%、18.3%,同比分别回落0.8、3.8、4.1个百分点;消费价格指数CPI也仅上涨0.8%,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和购进价格则同比分别下降3.0%、5.1%。

2、房地产等主体税源增长乏力,卷烟消费税年初结转因素拉低收入增幅。房地产税收受市场不景气、房地产投资放缓等影响,不动产销售营业税下降4.34%,契税、土地增值税也仅分别增长5.26%、17.63%。卷烟消费税年初比上年少结转27.47亿元,消费税增幅因此回落12.5个百分点。

3、结构减税力度持续加码,政策性因素导致减收较多。营改增试点共减少税收11.05亿元;简并增值税征收率,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暂免征收营业税、增值税以及农产品核定扣除试点等政策翘尾约减收4亿元以上;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完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以及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范围由年应纳税所得额10万元提高至20万元减收1亿元以上。

二、主要税种收入增长情况分析

表1:2015年1-3月主要税种收入增长情况对比表

 

税种

税收收入(万元)

同比增幅( %

增幅变化 (百分点) 

2015年

1-3月

2014年

1-3月

2015年

1-3月

2014年

1-3月

增值税

1643033

1481442

10.91

-0.96

11.87

消费税

2253468

2199216.3

2.47

15.49

-13.02

营业税

1101814

1084947

1.55

-1.04

2.59

企业所得税

807013

808886

-0.23

6.03

-6.26

个人所得税

453801

421025

7.78

10.82

-3.04

契税

307269

291923

5.26

16.39

-11.13

耕地占用税

134843

186670

-27.76

24.06

-51.82

土地增值税

188674

160401

17.63

4.03

13.6

房产税

101033

82356

22.68

21.02

1.66

城镇土地使用税

94643

69760

35.67

21.23

14.44

 

(一)增值税。

2015年1-3月,全省实现增值税164.3亿元,同比增长10.91%;若剔除营改增入库的15.14亿元,同口径增值税149.16亿元,同比增长0.49%。增值税收入占税收收入的比重约为21.74%,同比提高1.33个百分点。

增值税的税基大体相当于工业和商业增加值。2015年1-3月全省增值税收入实现较快增长,主要是因为:一是去年同期基数较低,2014年一季度同比负增长;二是营改增入库15.14亿元,同比增收8.09亿元,增长114.75%;三是重点税源行业收入增长加快,卷烟制造、电力和烟草制品批发业分别增长20.41%、43.27%和10.4%。但受煤炭、有色金属、成品油等重点行业收入下降较多的影响,全省增值税收入总体增幅不大。

(二)消费税。

2015年1-3月,湖南省实现消费税收入225.35亿元,同比增长2.47%,增速同比下滑13个百分点。消费税收入占税收总收入的比重为29.82%,同比下降0.47个百分点。

消费税的税基是烟、酒、汽车、成品油等14类特定商品的销售额或销售量。1-3月全省消费税收入增速大幅回落主要是因为卷烟消费税年初同比少结转27.47亿元,影响收入增速降低12.5个百分点;但要指出的是,国家从去年年底开始先后三次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税率,分别将汽油、柴油由每升1.0元、0.8元提高至1.5元和1.2元,全省成品油消费税因此增收近40亿元,大幅增长35.53%。

(三)营业税。

2015年1-3月,全省实现营业税收入110.18亿元,同比略增长1.55%。若同口径比较,加上营改增减计的营业税15.14亿元,全省实现营业税125.32亿元,则同比增长8.46%。营业税收入占税收总收入的比重为14.58%,同比下降0.36个百分点。

营业税的税基是房地产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和转让无形资产等行业取得的营业收入。1-3月,全省营业税收入同比小幅增长,主要是因为营改增试点加快推进减收较多,以及房地产形势不景气税收增长乏力。但得益于资本市场活跃、基建投资增加,金融业和建筑业营业税分别实现15.8%和12.51%的较快增长。

分行业看,目前尚未完成营改增的行业中,建筑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实现较快增长,但房地产业、住宿餐饮业、租赁与商务服务业、文化体育业则出现负增长,分别下降4.34%、7.52%、12.09%和4.31%。

(四)企业所得税。

2015年1-3月,全省完成企业所得税80.7亿元,同比负增长0.23%。企业所得税占税收收入的比重为10.68%,同比下降 

0.46个百分点。

企业所得税的税基是企业实现的利润总额。企业所得税收入出现负增长,主要是因为:一是主要税源行业收入下降较多,卷烟制造业下降52.96%、烟草制品批发下降38.1%、房地产业下降19.96%。二是企业所得税预缴和税收清缴同比减少较多,国税部门预缴及清缴企业所得税同比减少6.54亿元。

(五)个人所得税。

2015年1-3月,全省完成个人所得税45.38亿元,同比增长7.78%,增幅较去年同期下降3.04个百分点。个人所得税占税收收入的比重为6.0%。

个人所得税的税基是个人(主要是城镇居民)收入。个人所得税实现稳定增长,主要是因为个人收入增长较快,工资薪金等个人所得税增长较多。1-3月,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000元,同比名义增长10.3%,高于GDP增速近2个百分点。受此影响,工资薪金所得税、个体户生产经营所得税同比分别增长17.14%和18.84%。但由于经济形势不景气波及企业利润下降,房地产市场“遇冷”导致交易不活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房屋转让个人所得税分别下降20.27%和0.07%。

(六)房地产有关税收。

1 、房产税。

2015年1-3月,全省完成房产税10.1亿元,同比增长22.68%,房产税增幅与去年基本持平略有提高。房产税占税收收入的比重为1.34%。

房产税的税基是企业保有的自用房产原值总额和出租房屋的租金收入总额,它的增长速度是由纳税人房产的保有总量和房屋出租价格的增长速度决定的。1-3月,在房地产市场遇冷的大环境下,全省房产税保持较快的增长速度,一是因为保有房产近年增加加快,二是商业用房销售面积和销售额逆势实现较快增长,分别增长4.1%和14.6%。

2 、土地增值税。

2015年1-3月,全省完成土地增值税收入18.87亿元,同比增长17.63%,增速同比提升13.6个百分点。土地增值税占税收收入的比重为2.5%。

土地增值税的税基是纳税人销售新建房屋和二手房的土地增值收益总额。1-3月,全省土地增值税同比增长较快,主要得益于地税机关加大土地增值税清算力度挖潜增收,以及去年同期基数较低。

3 、契税。

2015年1-3月,湖南省实现契税收入30.73亿元,同比增长5.26%,增速同比下降11.13个百分点。契税占税收收入的比重为4.07%。

契税的税基大体相当于土地和房产的交易总金额。土地的交易额与国土部门的用地规划密切相关,房产的交易额主要受新建住房和二手房的交易量和价格的影响。契税收入增速回落,一是由于房地产交易量价齐跌,一季度全省商品房销售面积和金额同比分别下降1.5%和0.3%;二是由于去年同期基数较高,2014年一季度比上年同期增长16.4%。

4 、城镇土地使用税。

2015年1-3月,全省完成城镇土地使用税9.46亿元,同比增加35.67%,增速提高14.44个百分点。城镇土地使用税占税收收入的比重为1.25%。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税基是纳税人占用的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国家所有、集体所有的土地面积。去年我省相继调整了长沙望城区、怀化中方县、郴州永兴县、张家界等地的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和征收范围,翘尾因素带动今年一季度税收大幅增长。

5 、耕地占用税。

2015年1-3月,全省完成耕地占用税13.48亿元,同比大幅下降27.76%,增速大幅下滑41.82个百分点。耕地占用税占税收收入的比重为1.78%。

耕地占用税的税基是纳税人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他非农建设所占用的耕地面积。1-3月,全省耕地占用税增速大幅下滑,一是由于全省房地产供应用地和交易总价款分别大幅下降23.2%和41.1%;二是由于2014年一季度比上年同期增长24.06%,导致基数较高。

 

附表:1、2015年1-3月湖南主要经济指标与税种收入增长对比表

2、2015年1-3月湖南税收收入和主要税种收入增长情况表


[1] 本文中的税收收入除特别说明外,都指的是纳入地方公共财政预算的中央税和地方税收入,不包括海关代征的消费税、增值税以及国税征收的车辆购置税收入等。

[2]财产税指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行为税含契税、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其他税收包括资源税,烟叶税等,不含上划中央其他收入。


[稿源:税政法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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