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保厅通报7月全省环境质量状况

18.08.2016  21:32

省环保厅今日向各市州人民政府通报了7月份全省环境质量状况,全省14个市州所在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94.5%,14个市州25个主要交界断面中,三类以上水质断面23个;纳入监测评价的324个江河省控断面中,三类以上水质断面319个。

通报指出:7月份大气环境质量方面,全省14个市州所在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94.5%,比上年同期同比增加1.9%,除臭氧外,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可吸入颗粒物和细颗粒物等其他5项主要污染物浓度均不同程度下降;按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空气质量排名居前三位的城市为分别吉首市、怀化市和张家界市,居倒数一、二、三位的分别为长沙市、湘潭市和娄底市。

7月份水环境质量方面,全省共监测省控以上江河及湖库断面419个。其中14个市州25个主要交界断面中,三类水质断面23个;纳入监测评价的324个江河省控断面中,三类以上水质断面319个,四类及以下水质断面5个; 纳入监测评价的21个湖库省控断面中,四类及以下水质断面15个,三类以上水质断面6个,其中东江所设2个断面均为一类水质;全省29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三类以上水质。

省环保厅通报对7月份以下存在的突出环境质量问题提出了整改建议:株洲、岳阳和郴州3个城市连续2个月较上年同期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出现下降;湘潭的涟水入河口与昭山、益阳市桃谷山和大通湖、娄底市大科石埠坝等断面因未达到国家“水十条”年度目标值或连续水质下降;郴州的马家坪电站大坝断面砷超标,湘西的狮子桥坝下断面镉超标;通报还要求各地加快出台本地区环境质量监测考评办法,加强对水和大气环境质量监测的核查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