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中全面取消择校生

28.04.2016  15:22

  


中考即将来临,星沙中学的学生们正在紧张备考,教室后面布置有“中考,我拼了!”的标语。章帝 摄

 

  星沙时报/星沙新闻网4月28日讯(记者 潘东晓 通讯员 常正祥)2016年中考分考试和考查,中考文化成绩和体育考试成绩将作为中招录取主要依据,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结果将作为初中毕业和高中招生录取重要依据,外地回县生要在长沙县读高中必须参加长沙县中考,今年中招将全面取消择校生……离中考剩下两个月不到时间,今年的中考及中招将如何开展,有什么变化,家长和学生极为关注。

  4月21日下午,长沙县中考中招工作布置会召开,下发《长沙县2016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阶段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记者从会上和该方案获悉,今年中考和中招将出现一些新的变化,并将严明招生考试纪律,打造最严“中考中招”。

   中考 分考试和考查

  初中毕业升学考试简称“中考”,中考成绩既作为学生初中毕业依据,也是升入高中阶段学习的主要凭据,因此中考成绩十分重要。中考具体分为文化考试、体育考试、艺术考试和语文口语交际、理科实验、英语人机对话等考查项目。

  书面文化考试时间为6月16日-18日,科目为语文(150分)、数学(120分)、英语(120分,含听力20分)、文科综合(200分)、理科综合(200分)。今年中考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卷面分占考生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最终成绩总分的80%,初二年级时所考的地理、生物两科的成绩分别占考生文科综合和理科综合最终成绩总分的20%。

  体育考试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总分60分,考试成绩计入升学录取成绩总分,县内两所省示范性高中(县一中、县实验中学)录取的学生要求体育成绩达到45分;其他五所市示范性高中(二中、三中、六中、七中、九中)及县职专对口升学班录取的学生要求达到36分。

  语文口语交际考查、理科实验考查、英语人机对话考查、艺术考试等项目,其考试考查结果纳入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审美与表现能力”等维度。

  通过中考达到以下标准的学生才能准予初中毕业:学业考试评价的各项成绩达到D等及D等以上;综合素质评定结果各维度达到C等及C等以上。

   中招 “少数民族”等加分项被取消

  中考中的文化考试成绩和体育考试成绩将作为高中阶段学校录取的主要依据。凡未在长沙县参加中考的学生,均不具备在长沙县参加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的资格。

  因此,具有长沙县常住户口或房产,现在外地就读,要求回长沙县升高中的应届初三毕业生(简称外地回县生),可到长沙县教育局中招办进行报名参加长沙县中考,报名时间为5月9日-13日。

  根据省市相关政策,今年全面取消普通高中择校生,根据学生成绩和志愿填报情况进行录取。

  中招志愿填报有两种情况: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和省示范高中50%到校指标学生,在毕业升学考试成绩公布前填写(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和省示范高中50%到校指标学生不能同时录取且完全按志愿录取,不进行调剂);省示范高中50%统划生、县职专对口升学生、市示范高中和县职专其他专业、其他职高学校在毕业升学考试成绩公布后填写(先按志愿录取,然后进行调剂录取)。

  按照省市有关布置和要求,今年中招还有一个新变化,高中学校录取时取消了少数民族考生、烈士子女等6类对象的优惠加分政策,改为“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规定 计划外招生不予注册学籍号

  “中考和中招牵涉到千家万户,要让每个学生都能凭自己学习能力和考试成绩,升入应就读的学校。”长沙县中考中招工作布置会上,县教育局负责人强调,今年中考中招工作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坚决杜绝招生腐败现象,打造考试招生工作阳光工程。

  今年考试招生工作中,长沙县将严肃查处任何扰乱招生秩序的行为,强化学校“一把手”负责制;校长签订《长沙县教育局规范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承诺书》;做到提前向社会公示中考中招实施方案。

  长沙县教育局中招办将严格实行计划管理,严禁公办高中招收未参加长沙县毕业升学考试的外地生源;严禁高中学校提前与学生签订录取协议或发放录取通知书,凡没有办理录取手续和学校擅自突破计划自行招收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生不能取得高中学籍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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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沙县将招20名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

  从应届初三毕业生中招录,服务期限必须满8年

  星沙时报讯(记者 潘东晓)今年长沙县将从具有长沙县户籍的且参加了长沙县2016年中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中招收20名学生,进行六年制本科层次农村乡镇小学教师(湖南第一师范)公费定向培养。

  20名农村乡镇小学教师毕业后定向到长沙县青山铺、春华、江背、路口、果园、高桥、北山、金井、福临、开慧10个镇的小学工作,每镇两名,且必须在该镇服务期限满8年。

  凡自愿报考公费定向培养农村乡镇小学教师的学生,须向长沙县中招办递交书面申请(学生及家长签名,所在学校签出意见并加盖学校公章),经批准同意后方可填报志愿。

  中考后由县中招办根据志愿(分类别、分镇、分科目)按计划人数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一经预录,无特殊原因,不得放弃。

[编辑:廖丹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