潇湘晨报:湖南将推养老机构责任保险

26.11.2015  17:57

11月23日,记者从湖南省民政厅了解到,湖南省民政厅、湖南保监局、湖南省老龄办出台了《关于推行湖南省养老机构责任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将在湖南各类寄养服务的公办、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推行养老机构责任保险,以此提高养老服务机构发生意外责任风险时的应对和善后处置能力。

  养老机构责任保险的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为全省范围内各市州、县市区的各类开展寄养服务的公办、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养老服务机构责任保险覆盖老年人从入住养老机构开始接受服务的全过程。它的主要保障包括意外伤残或身故责任、意外医疗责任、法律费用、事故鉴定费用、骨折或残疾用具费用、住院津贴、紧急救援费用等。

  湖南各地将争取财政资金给予保费补贴,同时加大福彩公益资金投入,各级福彩公益金考虑安排养老机构责任保险费用补贴。

  湖南省民政厅明确,各养老机构要严格遵守保险协议约定,按期支付保险费,不得向入住老年人另行收取责任保险费,严禁截留挪用保险赔偿金。入住老年人发生保险责任事故后,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协议约定,及时办理赔付手续,协助做好善后处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