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八个严禁”严肃并村改革工作纪律

25.03.2016  02:56

3月22日,新晃侗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下发《关于严明并村改革工作纪律的公告》,向县直各单位、各村以及广大党员干部提出“八个严禁”的纪律要求,以确保并村改革工作顺利、稳步推进。

据了解,新晃目前已正式启动并村改革工作。全县296个建制村将撤并100个以上,改革工作将在5月底前全面完成。

公告强调,严禁散布、传播不利于并村改革的谣言,干涉、妨碍、阻挠并村改革工作推进;严禁拒不服从组织安排;严禁随意变更、毁坏财会账目和凭证,私存、涂改、毁坏档案资料;严禁漏报、瞒报集体资产,新增、虚报债权债务,违规转移、变卖集体财物;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滥发钱物,用集体资金相互宴请、大吃大喝、赠送礼金礼品、组织外出旅游;严禁以权谋私,侵占、挥霍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严禁在工作交接中推诿扯皮、敷衍塞责、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严禁作风漂浮、擅离职守,无故中断、拖延为民服务工作,或违规突击办理行政审批事项,损害群众利益。

该县表示,将组织相关部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究纪律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同时,新晃还公布了举报电话和邮箱,接受广大干部群众对违纪问题的反映和举报。(黄鎏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