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批法律法规7月1日起实施 网络支付新规将施行

29.06.2016  00:25

  7月1日起,支付机构将对客户实行实名制管理;生产经营单位未达到新修订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的,将被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在福建,对医患纠纷作失实报道的新闻记者将被依法依规追究责任。从中央到地方,一批法律法规将于2016年7月开始实施。

   全国

  网络支付新规于7月1日正式实施

  《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7月1日正式生效,支付机构将对客户实行实名制管理。根据《办法》要求,7月1日之前,各支付机构实名率需满足95%。届时未进行实名登记,支付宝、微信账户将受限。

  《办法》要求,支付账户将严格实行实名管理,并按照三类支付账户分级管理。如果用户身份验证情况未达到《办法》所规定标准,会影响支付账户部分功能使用。

   新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将于7月1日施行

  新修订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将于7月1日起施行,对于长期以来存在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顽疾,有针对性地作了回应。

  新修订的“办法”要求,编制应急预案前,编制单位应当进行事故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办法”第五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编制和实施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并对应急预案的真实性和实用性负责;各分管负责人应当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应急预案规定的职责。新修订的“办法”明确要求,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来编制真实、实用的预案。

   新《新闻出版统计管理办法》7月1日起施行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日前发布第9号总局令,新的《新闻出版统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自2016年7月1日起施行,原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统计局于2005年2月7日颁布的《新闻出版统计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新《办法》共6章41条,主要修改内容包括7个方面:一是规范新闻出版统计的有关概念。二是进一步明确设置统计机构、配置统计人员、保障统计经费的要求。三是加强对统计数据质量的保障。四是加强了统计资料的保密管理。五是调整了有关机构的表述,完善了有关机构的职责要求。六是加强了统计工作的监督检查。七是增加了统计违法行为的种类,加重了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即将于7月1日正式实施

  据中消协发布的《保健食品消费者认知度调查报告》,约七成消费者对国内保健食品市场总体评价“不太满意”,认为国内保健食品市场存在虚假、夸大宣传,“保健食品”冒充药品现象时有发生。《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将有从根源上管控此类事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