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1月24日放寒假 新学期正月十五开学

06.01.2016  10:33

  1月5日,长沙市教育局下发《关于认真做好学期结束工作和寒假活动安排的通知》,本学期2016年1月20日前结束期末考试,2016年1月 24日起全市中小学、职业学校、幼儿园统一放寒假。2015学年第二学期定于2016年2月19日、20日(农历正月十二、十三)报到,2月22日(农历正月十五)正式上课。

  不得在假期成建制补课。部分学校因成考、自考、研考等考试耽误的课时需要补足的,必须书面报告基础教育处,经同意后方可按实补足,不得收取任何费用。由于今年寒假放得比较早,长沙市高三年级寒假放假时间调整为2016年1月31日。

  合理布置学生假期作业,提倡布置以阅读、体育锻炼、研究性学习、社会实践、科技创新等形式为主的动手制作类和实践类作业。严格控制作业时量,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寒假作业,小学其他年级寒假作业控制在每天1小时以内;初、高中寒假作业分别控制在每天1.5小时和2小时之内。开学后,教师对学生的假期作业要检查、评比,及时反馈。

  严禁学校在寒假期间组织成建制补课、有偿补课或出租、出借场地给民办培训机构办班补课;严禁在职教师进行有偿家教家养;严禁诱导、强制学生到民办培训机构进行补课、培训,严禁公办学校教师到民办培训机构兼职兼课,一经查出将严肃处理。 严禁任何学校利用寒假提前启动招生,扰乱招生秩序。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举行任何形式的选拔性文化考试,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与任何培训机构联合举行或变相举行招生考试,严禁以培训机构成绩作为学生入学依据,严禁以招收特长生或特色招生为名招收择校生。

  潇湘晨报长沙1月5日讯 记者沈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