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湖南全面实施残疾人两项补贴

09.01.2016  11:41

  (《湖南日报》2016年1月9日3版)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每人每月50元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每人每月50元

  湖南日报1月8日讯 (通讯员 陈林霄 记者 陈勇 柳德新)今天,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残联联合召开视频会议,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和省政府《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部署安排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

  据了解,2014年5月,我省建立并实施了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有59万多名重度残疾人享受了政策温暖。此次两项补贴目前省定最低标准均为每人每月50元,有条件的地方可根据实际情况提高标准。对象为:具有湖南省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家庭或者本人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残疾人,可以由本人或法定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窗口提出书面申请,申请通过后可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具有湖南户籍、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残疾人,可以由本人或法定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窗口提出书面申请,申请通过后可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起始时间从今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