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明确:每月在施工现场公示农民工酬劳发放明细
(原标题:每月在施工现场公示农民工酬劳发放明细)
长沙将建立农民工劳动报酬支付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防止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劳动报酬。1月13日,记者从长沙市获悉,《长沙市建设领域防范拖欠农民工劳动报酬管理办法》已正式印发,将于2月1日起实施。
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受理投诉
该《办法》要求,市、区(县、市)人民政府建立由各级政府牵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具体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公安、交通运输、水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商、工会、信访、监察等部门参加的农民工劳动报酬支付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并明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农民工劳动报酬支付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受理和处理农民工劳动报酬拖欠问题的举报投诉案件。
每月公示上月已发放报酬明细表
《办法》提出,用人单位应当制定农民工劳动报酬支付办法,并告知本企业全体农民工。用人单位应当于每月第5个工作日前在施工现场公示上月已发放的农民工劳动报酬明细表。建设单位在建设施工项目开工前,应按规定的标准预存建设领域农民工劳动报酬保证金。
工程建设单位应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以及建筑劳务分包企业支付农民工劳动报酬的情况监督管理。建筑劳务分包企业拖欠、克扣农民工劳动报酬的,发包的建筑施工企业负连带责任。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拒不支付或者无力支付农民工劳动报酬时,发包人或者承包人先予支付。
建筑施工企业不与农民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不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主管部门依法对其记入信用档案、通报相关行业,并依法对其市场准入、招投标资格和新开工项目施工许可等进行限制。
恶意拖欠农民工劳动报酬,或者以农民工劳动报酬被拖欠为由,怂恿、煽动农民工围堵马路和政府机关制造群体性事件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潇湘晨报 记者 赵晶)